一周只讓吃6餐 女傭偷吃龍眼被淋熱水

(新加坡10日訊)女僱主一周只讓女傭吃約6餐,結果女傭飢餓難耐,偷吃龍眼被發現,還慘遭熱水淋身。案件原本今早下判,女僱主卻申訴身體不適,緊急送醫。

被告阿妮塔達姆(51歲,自僱人士)平時協助丈夫打理生意,她面對蓄意傷人與抵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九項控狀。受害人是現年29歲的印尼女傭西蒂。

案情顯示,事發地點在被告與丈夫及4名女兒住的加基武吉一帶的惹蘭登那加第654座組屋單位。

2013年10月19日至2015年4月23日期間,受害人替被告工作,直到受虐事件被揭發。起初,受害人每晚睡在客廳的床墊上,過後被告將床墊丟棄,她只能睡在棉被上。

被告一開始給予早餐與晚餐,分量由被告控制。但2014年1月後,受害人一周只有三次午晚兩餐,造成她飢餓難耐。當她在沒有得到允許時進食,會遭掌摑三次。此後,受害人不敢再向被告要食物,深怕會遭暴打。

2014年五六月約下午1時,受害人因肚子餓偷吃龍眼,當被告發現質問她時,受害人因懼怕而不敢承認,惹得被告更加氣憤,用熱水潑受害人的左腳與背部,令她痛苦大叫。事後,被告沒有讓對方尋醫,要她繼續做家務,導致皮膚疼痛泛紅,有燒燙傷痕。

被告今早與丈夫和女兒出庭,透過律師求情稱她患有嚴重抑鬱症,案發時無法控制或制止自己。她也會幻聽,在腦中也會浮現怪聲,要她這麼做。

不過,兩方之前曾針對被告的精神狀況展開聆訊時,法官也同意被告的病情並不會讓她是非不分或失去制止力。

被告原本今早應被判刑,在聆訊途中卻突然申訴身體不適,需緊急送院,因此召來救護車。事後更被女兒攙扶到一旁休息,案件展期至10月30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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