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的時候就是一直在姑媽家裡長大的,我姑媽是一個老師,那時候我家裡窮,爸媽都在外面打工,我家裡沒有人照顧,我就被爸媽送到了姑媽家裡,我姑媽家裡也不富裕,她雖然是一個老師,卻要養著三個兒子,其中兩個比我大,一個比我小,在姑媽家裡的時候,我生活上過得並不算富裕,可是姑媽對我是真的不錯,她是一個特別朴實的農村婦女,一直以來都希望自己的兒子能夠考上大學,可是後來姑媽的三個兒子都沒有考上大學,我卻考上了大學。
到後來我考上大學之後,就很少去姑媽家裡了,姑媽的三個兒子也相繼結婚,姑父比我姑媽幹活還要辛苦,他去世的早,那時候我剛參加工作不久,後來我姑媽的身體也是越來越不好。原本這個姑媽有三個兒子,也應該有人給養老的,可讓人想不到的是,她的三個兒子,到最後竟然一個都不願意養她,三個兒子都在外面打工,姑媽遇到事情,那是一個個的你看我,我看他,都希望地方出錢,也是因為姑媽的事情,他們沒有少吵架。我姑媽也是煩心的不行,後來就是自己一個人在老家住著,也沒有在麻煩誰。
她三個兒子都不願意養她,我卻經常的去照顧姑媽,她生病住院我去照顧,她病重我接回家來照顧,一直到姑媽去世,她三個兒子都沒有去我家看過幾次。姑媽去世的時候,我沒有想到我姑媽竟然給了我一本存摺,裡面居然有八萬多塊,除了存摺外還有一對玉手鐲,而且那對鐲子是姑媽家裡傳下來的,當這個事情被姑媽的三個兒子知道以後,那一個個的也是都後悔的不行,你們說,這如今後悔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