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移工「吸毒襲警」被連射9槍身亡! 妹妹哭訴討回公道…警察被判「不符合用槍比例」起訴


27歲的越南籍移工阮國非去年因為喝酒和吸毒,在路邊破壞車輛,警察喝令不聽後更試圖襲警,最後被開9槍身亡,身上有18個彈孔。如今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警方不符用槍比例原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阮國非2013年來台灣當場工,2年後成為逃逸外勞,在建築工地流浪打零工。去年8月31日,他在喝酒又服用安非他命後,全身赤裸地跑到新竹縣竹北市鳳山溪邊破壞車輛,還把一輛機車推入水中。


鳳岡派出所的警員陳崇文與民防李坤龍獲報後趕到現場,要求阮國非立刻下車,但他朝員工丟石頭,還踢斷李坤龍鼻梁。警察拿出辣椒水噴他,但他跳到河水洗淨後又繼續攻擊。


▼陳崇文見到阮國非接下來試圖搶奪警車,就在近距離朝他連開9槍,把阮國非擊斃,其中5槍都集中在腹部。事後李坤龍敘述說,他們開槍前已經有警告阮國非趴下,但他仍依然故我,「就是開始踹巡邏車、開啟巡邏車的門衝到駕駛座上面去,那時候員警才開槍。」


李坤龍還回憶:「兩支警棍都歪掉,辣椒水是一瓶一瓶、大概那麼大瓶,我噴了3次都無效,他開始丟石頭了。」由於根據警械使用條例,警員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危害或脅迫就可以用槍。檢方在勘查阮國非屍體後,發現他身體有子彈進出的18個彈孔,初步表示尊重警員用槍時機。


▼阮國非遠在越南的家人得知死訊後立刻抵台,妹妹泣訴說,哥哥偷車和打傷員警固然有錯,但她認為警方連朝哥哥開9槍,已經超過一般合理範疇,希望能夠查明死因,更協同「台灣移工聯盟」質疑員警執法過當。



▼檢方也在最近公開調查結果,認定陳崇文雖然符合用槍時機,但當時阮國非全身赤裸,沒機會藏危險武器,應該可以採取鳴槍示警,或是開槍射擊輪胎、小腿等作法,而非人體重要部位,判定不符合用槍比例原則,依《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但因為符合自首要件,也會請求法院減刑。


這個案件不僅激起大眾對於警方用槍時機的討論,還涉及移工的權益問題。目前只能靜待法院的一審結果,看法官會怎麼判定了啊…

來源: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