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林暖拖了大概半年,最後,他終於決定搬走。

找這套房子的時候,林暖跑遍了我公司的周邊社區,找了四家房產公司,花了四個週末和七個晚上,最終選擇了一套價格實惠、朝南的、有一個很大落地窗的房子。

林暖罵我,說我要求那麼多。

可是,如果住得不好,又怎麼安心工作,安心的追求夢想。

那時候,是林暖最愛我的時候。

林暖會一天到晚的纏著我。

上課的時候,林暖會一直纏著我跟他聊天,一下課就給我打電話。有時候,他會突然來接我,又不告訴我。有時候等了很久也沒有看到我出來,就會跑進教室,然後打電話問我,死哪裡去了?

我跟他開玩笑說,跟男同學約會去了。

林暖就會很生氣,掛了電話之後,不找我聊天,不接我電話,然後在朋友圈裡說他又失戀了,好難受。

我有時候會點贊,有時候會調戲說那我不是有機會了。有時候,也會罵他,一個大男人那麼矯情,惡不噁心。

林暖說他就是要噁心給我看。

大四那年,有一段時間,我突然想去看海。

林暖偷偷地買了兩張動車票,訂好酒店,帶我去廈門。

我很疑惑,林暖在實習,要上班,他怎麼會有時間。

林暖說他請假了,理由是:世界那麼大,他想陪我去看看。

他帶著我去中山路看帥哥,同時,他也去看美女;他帶我去廈門大學,在那幢復古的宿舍樓前,假裝文藝;帶我去環島路,吹著海風騎著自行車;帶我去鼓浪嶼,在長椅上凍得瑟瑟發抖,還假裝很酷。

在沙灘上,我說我想拍一張海浪來時跳起的照片,林暖抓拍了很久,直到我跳累了,也沒有一張是我滿意的。我給林暖拍照的時候,林暖也學著我的動作,自視過高的他,被海浪拍亂的重心,一屁股坐到海水裡,我差點沒笑死。

那天夜晚,林暖和我坐在沙灘上,一邊吃著海鮮燒烤,一邊喝著紮啤。

林暖跟我講他的童年,他的前任,以及他的最後一個女朋友——我。

我跟他說閨蜜的萌蠢,並沒有講前任的故事,只說林暖是我的初戀。

我的前任是一隻貓。在我大一的那年,以舍友老鄉學長的名義,請我們宿舍的人吃飯,本來他是要追他的老鄉學妹的,加了我的扣扣後,就開始追我。

那時候,我覺得,男人不是什麼好東西,特別是大四的老男人,對於矇騙大一的小學妹,很有一套。

他的名字我都忘了。只記得跟我聊了一個星期的扣扣後,就約我去吃飯、爬山、看電影、唱歌。他唱歌真的很好聽,好聽到他唱了許嵩的《我很喜歡》後,不知道從哪裡變出來一束玫瑰,問我願不願意做他的女朋友。

我答應了。

交往了一個月後,有一回我們去看夜場的電影,電影結束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一點多,宿舍關門了,他說爬樓不安全,在外面住吧。

畢業後,林暖一直勸我換一個離他近一點的工作。這樣,見一面,不需要爬山涉水。我沒答理他,想見的人,再遠都不是距離。

林暖拿我沒轍,每個週末早上,都坐一個多小時的公車來找我過週末。內容無非就是陪我在家看電影。有時候我寫小說,他就在旁邊玩手機。中午的時候,叫一份外賣。下午,偶爾會出去逛逛。

每每有新出的我喜歡的電影,林暖都會通知我,一下班就到我公司門口,或者到電影院,買好可樂和爆米花。

好幾次因為堵車,林暖遲到了,讓我別等他先進去。於是,我就取票、進場、看電影。包裡的手機調成了振動,可是劇情太精彩了,直到結束才想起林暖。

散場的時候,林暖已經在大堂睡著了。

但他不會罵我,只會說,看我看得那麼開心,等再久都值得了。

不過,鬧矛盾的時候,林暖也常常會說我心裡根本就沒有他,要不然,為什麼看電影的時候,從來沒有想過他不在!

2014年,我把林暖帶回家。家人沒有一個祝福的,都在反對。

我跟林暖說,我愛你,你也愛我,但每一份愛都是需要資本基礎的。我不需要你買房,但買車不過分吧?我不希望你出人頭地,但不希望你原地踏步。

林暖做的是程式開發,三年換了六份工作,每份工作都做不滿半年。有時候,我很質疑,為什麼要換工作?

林暖總是說,因為加班太多、因為老闆太蠢、因為甲方有病,他說得最多的,是不想因為工作,就減少了陪我的時間,降低了愛我的品質。

很多時候,我覺得林暖愛我太多了,而且我的公主脾氣一上來,除了林暖,好像沒人受得了。

有時候,我會突然覺得心很煩,就請假。然後林暖或者請假、或者曠工來陪我;有時候,我會突然覺得無聊,就一直給林暖打電話,不管林暖在開會還是在趕項目;有時候,我會突然抽風,給林暖發資訊說覺得我跟他不合適,林暖就會一個人在家喝個爛醉。

那一年,林暖的工作是程式師,月薪3000塊錢。我問他,什麼時候能買車,他說他辦了一張信用卡,等他攢夠2萬塊錢,就能買得起了。

我罵他,做程式的,業餘時間接點私活,不是也能掙點錢?

2015年,林暖又換了一家工作,公司在我家附近。他找了四家房產公司,花了四個週末和七個晚上才找著。搬家的時候,我很高興地跟林暖去超市買生活用品,計畫著每天做什麼菜,滿滿地憧憬著要跟他開始幸福的生活。

我瞞著家人,和林暖同居。

好像,愛情總是怕走得太近,更怕朝夕相處。

一個月後,我和林暖經常吵架。

內容無非就是,你晚上不回家吃飯,幹嘛不提前告訴我,我買好菜了、做好飯了,你突然說不回來了,神經病吧你?說了祙子要手洗,至少不要和上衣一塊放到洗衣機裡,你腦子壞了還是故意的?整個房間、被褥都是煙味,還怎麼睡覺,你抽煙就不會到陽臺上去抽麼?

有時候,我突然很想去看電影,林暖就想方設法找到種子,下載超清的;有時候,我突然很想吃一道菜,林暖說他沒時間去超市,帶著我去飯館吃;有時候,我喜歡上一件新款,喜歡的不得了,林暖就會把信用卡給我。

因為我手賤,把居家生活拍照發朋友圈忘了分組可見,被家人知道了我跟林暖同居。爸媽很激動,當晚就從外地飛過來,請我和林暖吃飯。

場面很尷尬。

媽媽說,既然我跟林暖已經同居了,那林暖就必須負責,要麼結婚,要麼分手。

爸爸說,他相信他女兒的眼光,但林暖得拿出一點東西讓他確信。結婚他可以不要聘禮,但必須得先買房,首付他可以幫忙出10萬,剩下的30萬林暖得在一年內想辦法解決。

林暖家在農村,別說30萬,3萬塊錢都拿不出。

那天之後,林暖開始變得消極。他說他沒辦法,一年的時間,怎麼可能湊夠30萬。

我問林暖,你愛我嗎?

林暖說,我愛你,但是愛不起了!

我罵林暖,如果你是一個男人,是我的男人,就必須得扛下來。

林暖沒扛下來。一回家就開始玩遊戲,有時候喝到三更半夜也不回家。

我罵林暖,你是我的男人,但我的男人,不應該是向現實低頭的。

不到半年的時間,我生氣的時候就開始砸東西。林暖從來不打我,也不罵我,只是安靜地看我砸完後,把房間收拾乾淨。

房間你可以收拾乾淨,但是你把我的心撞成一塊一塊的渣,你怎麼收拾?

有一天,他還是喝得爛醉回家。我跟他大吵了一頓,伸手就打了他一巴掌,然後抱起他的電腦就砸在地上。林暖沒有還手,任憑我怎麼發瘋。他搬了一把椅子到陽臺,一根接著一根的抽煙。

第二天我醒來後,林暖還在陽臺睡著。我給他蓋了一條毛毯,林暖睜開眼睛,把我抱在懷裡,抱了足足有三分鐘。鬆開我的時候,微笑地說:我覺得我們還是分手吧。

其實我真的還沒有死心,我覺得林暖肯定會有振作起來的一天,肯定會拿出一個驕人的成績,滿足我爸媽的要求,高興地娶我過門。

我也曾經很天真的認為,這個時間肯定不會很久,三個月、半年、一年,我都可以等。

直到林暖放棄了努力,而我放棄了相信他!

我和林暖之間的愛,成了無休止的恨鐵不成鋼,無休止的我在鬧他在忍。只有在吵架的時候,才能感覺到彼此的在乎;只有在睡著的時候,才能找到彼此的美好。

後來,林暖終於搬走了,從我的世界消失了。

聽說他去年年底結婚了。物件是老家的一個姑娘,3萬塊的禮金,沒讓他買車買房,喜宴擺了二十幾桌,親朋好友都去祝賀。

而我也訂婚了,老公是一個大我四歲的男人。工作好、人品好、家庭條件也好,一點也不比林暖差。

我猜,林暖的愛人應該不會有公主脾氣,不會對他頤指氣使,也一定比我好。

雖然偶爾還是會想到林暖,和他一起去過的鼓浪嶼,雖然沒有一張合影;一起吃過的特色餐館,雖然很多都倒閉了;一起看過的電影,雖然劇情再好也不會看第二遍了。

我知道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林暖都不會從我的記憶裡消失。

只是現在,他過得很幸福,我過得也不賴,也挺好的。

愛情,不管最終是否在一起,不都是希望彼此都過得好麼?

而且,誰敢說愛情就一定會有美好結果的。

所以,如果最後不是TA,早一點又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