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芳最近找我,她說很苦惱。

我不解。

本著堅固的革命友誼,我聽她絮叨起來。

她說,自己碰上了件特尷尬的事,從去年說起吧。

那時候,她做新媒體。工作中,跟作者,編輯接觸最多,這一來二去,就總有作者主動勾搭。

本來,合作講究禮尚往來。我給你平臺,增加曝光,你給我文章,我也吸粉。資源互換,平等交易。

可怪就怪在有個作者還把阿芳給撩上了。上來就發自己的電話,附著一套套賣萌表情,說想打電話聊聊文章。

阿芳這人心眼好,哪裡想到人家有所圖,就特別善良地幫助他。

聽到這裡,我急了:阿芳,你真是太容易相信一個人了吧。人家給顆糖,你就巴不得整顆心都掏了。

阿芳歎了口氣,這還不夠呢,往後,他總是主動撩我,說我人好,善良大方,還說想跟我交個真朋友,如果帶有目的接近,就太沒意思了。

我聽完,翻了個大白眼,真情總是留不住,偏偏套路得人心。

他在給你下套呢。我冷不丁地說。

也難怪。生活如一潭死水,平靜地驚不起一點褶子。有個人突然闖入,驚起水花,最可怕的啊,還是你們有共同話題,活在同一個圈子。

白天呢,互不搭理,任誰也不知道你們的關係。

背地裡,你們不為人知地掏了心窩,每一個夜晚,就像到點駛來的列車,你準時守候在網站,與他一齊上車。

默契啊,就這樣心照不宣的交織起來。

說起來,還有點不明由來的小曖昧,小心動呢。

貧乏又無趣的生活,誰會抗拒這樣甜蜜誘人的調料呢。

我不會,你不會,大家都不會。

他說阿芳,能跟你說話,都不那麼累了。

他說:阿芳,你認識xx編輯嗎,推給我名片吧。

他說阿芳,來找我吧,一起去旅行。

他們從文章聊到生活,從工作聊到晚安。如果真像他說的那樣,阿芳應該動情又享受,怎麼也不會惆悵啊。

可有句話叫,人心隔肚皮,世事也難料。

那是幾個月後,雖沒明說,阿芳還是從朋友圈,看出了端倪。

所謂曖昧始於聊騷,戀愛毀于共友

誰叫他們都活在一個圈子。都是明眼人,風吹草動,敏感到連自己都害怕,不然怎麼總能看到別人看不到的東西呢。

這也巧合,那也巧合。可世上哪有那麼多的巧合。

紙終究包不住火呀。他還是跟別人在一起了。那天阿芳對我說,他女友現在可火了,當紅寫手,我不是要比,可是,我怎麼就被無緣無故丟垃圾桶了?

難過嗎,抑鬱嗎,生氣嗎。可人家又沒給你承諾什麼,沒說喜歡你,沒硬拽著你表明要和你在一起。

他只是曖昧成癮,你卻走了心。

他只是喜歡撩你,又不是喜歡你。

撩一半就走了,怪誰呢。他撩一半撩到了真愛,當然棄你而去啊。

後來阿芳說,那個旅遊,真像個笑話,他沒跟我去,跟他新女友去了。更可笑的,我看到她在朋友圈曬了個地標,才確信他們在一起了。

你知道嗎,有人告訴我,原來他還同時撩了好幾個。阿芳下意識地咬了咬嘴唇。

是那種。心裡空落落的。難過。

我很想安慰她,卻不知說什麼。只怪不是棋逢對手,他太渣,你太真。

錯把套路當真情。

想起,我也曾經很喜歡很喜歡過一個男生。

那時高中,他留著軟軟的劉海,笑起來沒心沒肺,愛踢球,總是拉起褲腿露出好看的小腿。

啊,真是撞碎了我的少女心。

我們不同班。每次,我小心翼翼假裝經過他身旁,目不斜視,卻又恨不得把餘光都留給他,心裡只是打鼓一樣咚咚直響,仿佛下一秒就要撐破心臟。

那時的世界很小,要認識一個人很簡單。

然後,我們認識了。

他說:阿瓊,

我們去吃晚飯吧,

我們去逛書店吧,

我們翹課打遊戲吧。

我從不拒絕。

他說:

你今天髮夾真好看,

你最近指甲很漂亮,

你傻乎乎也挺可愛,

你呆呆的讓我忍不住抱走。

好像情侶又好像不是,朋友說:你倆在一起啦?

在一起了嗎?我心裡打著波浪鼓。

直到他有了女朋友。這個嬌氣的女孩子找到我,把我推到牆角,張口就是:你幹嘛老纏著別人的男朋友,要不要臉啊?

明明是一份真誠的心意,卻換來一片惡言相對。

是啊,他說了那麼多,卻惟獨沒說:我喜歡你我想和你在一起我想做你男朋友

這樣,就代表他不喜歡你呢。

這樣,就代表他不在乎你呢。

姑娘啊,你真傻。

他喜歡撩你,並不是喜歡你。

曖昧,是最傷人的遊戲。

你以為他只在乎你,只對你噓寒問暖,只對你關愛有加。

一切都是你以為。

他啊,只要時不時撩撥你那顆真摯又熱忱的心,讓你充滿期待,小鹿亂撞,就可以讓你心甘情願為他提供捷徑,做任何事。

而你呢,還覺得幫了他很開心,還覺得他積極認真,在心裡對他好感up up的,預演了千千萬萬遍你們會友情升等,情比金堅。

可是啊,這個世界,什麼都是障眼法,看到的未必真實,真實的你又看不到。

就算看到了也只是冰山一角,他撩你,沒理由只撩你,他關心你,沒理由只關心你啊。

你說著,明明是他先撩撥我,到最後捨不得的卻是我。

聽起來好像是委屈的無從開口,可是,他沒說一句要找你,你卻千千萬萬遍我願意。

可最惱火的,也是用完你就棄呢。

要撩的也是你,不撩的也是你。從始至終,一片真心喂了狗。

這世間最可恥也可憐的是那些拎不清的人,明明是帶著目的,嘴上卻說走走心,談談情,一步步地走向你,像蛀蟲一樣,在你心上狠狠地啃,把你最後的防線撕咬殆盡。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而最初,誰不是一腔熱忱去相信呢。

你難過的,不是他沒選擇你,不是他撩到一半就跑,是他連承認的勇氣都沒有,是他費勁心機卻裝作真誠以待,是他毫髮無損到全身而退。

他玩著這些套路,去糟賤你的善良。還要在最後對你說:其實我們可以做朋友。那一刻,你的心裡冰涼又窒息。

多久以後,才會明白,他喜歡你,一定會告訴你。

他喜歡你,一定圍著你,想盡辦法吸引你。恨不得時刻關心你,又怎麼會對你不管不顧,不理不睬。

說到底,是你太走心。女人,執著又感性,像海鷗捕食一樣,一猛子紮下去,全然不顧了生死。

而現在,還能做的是及時止損。阿芳後來說,當她編著他女友的文章,看著他們大秀恩愛的時候,心裡已經不那麼在乎了。

也好,這至少讓她認清了一個渣男的本質。

男人啊,真誠一點,要套路也請一次只套路一個姑娘。女人啊,長心一點,別在一開始就把全部當了真。

那顆壞掉的牙齒,拔掉就好了。

那份壞掉的感情,不要也罷了。

這個世界,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我們縫縫補補,我們走走停停。他是真的喜歡撩你,也是真的不喜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