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除了體驗當地風俗民情、品嘗特色美食,血拚也是不可或缺的行程。不過民眾出國採買可要注意了,國外許多常見的「保健食品」在台灣其實被列為「藥品」管理,若攜帶回台甚至轉賣,恐面臨刑罰。
示意圖。圖片來源 / 翻攝自臉書 (關務署臺北關)
根據媒體《鏡週刊》、《東森新聞》的報導,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有6類保健產品在台灣其實被歸類為「藥品」,分別為高劑量維生素、褪黑激素、葡萄糖胺、高劑量纈草、鼻舒膏、草本鎮痛貼布等。

圖片來源 / 翻攝自台南市政府衛生局
而這類產品根據台灣《藥事法》規定,若民眾未經核准擅自攜帶超量或非自用藥品回國,可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如販售的產品又屬於未經核准輸入的禁藥,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示意圖。圖片來源 / 翻攝自Go! Go! Nihon
衛生局因此呼籲,民眾出國採買前,務必再三確認產品成分與用途,也要避免購買來源或標示不明的國外藥品;賣家則在上架商品前,應先確認產品屬性並遵守相關法規,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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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翻攝自Instagram (@tokyo_go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