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 新光吳火獅私生女討百億

▲41歲女子陳子婷(圖)獲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是吳火獅女兒,已提告要求吳東進等人分產。(讀者提供)

圖文/鏡週刊

新光家族近幾年相當不平靜,不僅新光金與台新金合併鬧得滿城風雨,上週新光三越百貨經營權也上演兄弟鬩牆戲碼,沒想到風波尚未平息,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與台新金董座吳東亮兄弟又被告上法院,原因是已故父親吳火獅的私生女陳子婷,提告要求分百億家產。

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1986年過世,婦人陳麗如2004年突然表明女兒陳子婷是吳火獅的親骨肉,隔年訴請認領,最高法院去年底宣判確認陳子婷是吳火獅的女兒,判決確定的消息一直未曝光,接著,成為新光新公主的陳子婷即於今年6月向士林地方法院訴請分配吳火獅遺產,取得「應繼分」,法官訂7月24日將開庭調解,官司纏訟至今已20年。

▲2005年陳麗如(右)代女兒陳子婷(左)提告,要求讓女兒認祖歸宗。(東森新聞圖供)

吳火獅為新光集團創辦人,1986年過世後,長女吳如月、吳東進、吳如英、吳東賢、吳東亮及吳東昇等6名子女,分掌新光及台新二大集團,事業版圖橫跨金控、百貨、瓦斯、紡織、醫療、公益基金會等,總市值逾5,000億元,吳火獅過世前已透過生前贈與、信託及財產規劃等方式處理名下財產,儘管當時身價逾千億元,但申報遺產稅時僅繳300餘萬元,以此推算遺產為數億元。

▲陳子婷認為新光金及新光三越均可能是吳火獅遺產。

▲台新金控在吳火獅過世後成立,也被陳子婷列為分產清查的對象。

本刊調查,陳子婷的認親案從2005年1月在台北地方法院開打後,吳家子女就一直對此冷處理,但心裡早有準備會面臨陳子婷認親勝訴後的分產要求,陳子婷訴請吳火獅認領案,去年11月最高法院判決她勝訴確定,陳子婷確為吳火獅的私生女,她已獲准在身分證上父親欄寫上吳火獅,今年提要要求分產,吳火獅的6名子女收到法院傳票後,已透過律師向法官表達願意開庭調解。目前市值逾5,000億元的新光家族企業版圖,能否認定為吳火獅的遺產,須由陳子婷舉證。

▲新光家族持有的傑仕堡豪宅(圖)是否也與吳火獅遺產有關,有待法院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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