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拿走500萬牽手小三 妻被拋下扛債!不忍了直接離婚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南部一名人妻小花(化名)控訴,丈夫阿哲(化名)因資金問題,要求她辦理信貸500萬元協助還債,結果錢給出去了,不僅債務沒還清,丈夫還離家在外找小三,她嘗試聯繫,竟遭小三提告恐嚇,丈夫甚至聲稱她霸占財產,讓她深感心寒,最終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日前獲得法官裁定准許。

▲小花控訴丈夫阿哲離家外遇,甚至意圖把債務都丟給她。(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小花在判決書中主張,阿哲從事工程行業,因資金周轉不靈加上理財不當,欠下巨額債務,於是要求她去辦理信貸500萬元幫忙還債,沒想到她把錢拿給阿哲之後,債務依舊沒有還清,她頻繁遭到債主騷擾,不得已只能聲請更生程序。

更讓小花傷心的是,阿哲在2023年7月間突然離家出走並拒絕透露行蹤,雙方只能透過手機、社群聊天軟體聯繫,後來有朋友撞見阿哲和陌生女性騎車雙載、晚上在公園牽手散步,她才知道對方外遇了。

小花透過社群軟體找到小三,告知阿哲已婚的事實,卻反遭小三提告恐嚇,阿哲甚至對小三和債主說,「是妻子把所有財產拿走,才會無力償還債務」,她得知此事後心灰意冷,多次提出希望協議離婚,阿哲口頭上答應,卻始終不願意出面,實在是沒有辦法了,她才決定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面對小花的控訴,阿哲經過法院合法通知,沒有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法官表示,經查證小花與阿哲的通聯紀錄,加上阿哲從起訴、調解到審理期間,均未具狀聲明或陳述有與妻子別居的正當理由,也沒有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因此,小花的主張應可採信。

法官指出,阿哲沒有舉證證明具有任何拒絕同居的正當理由,即屬於無正當理由拒絕與妻子同居,客觀上有違背同居義務的事實,也可認定他有拒絕與妻子同居的主觀情事,他顯然是惡意遺棄妻子,且狀態仍持續中,妻子依法訴請離婚,即屬正當,最終裁定准許小花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