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因鋰電池爆炸事件層出不窮,不少航空公司為了加強飛安管理,新增規定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不可託運,應隨身攜帶並妥善包裝,航程期間也不得使用。現在日本再宣布1物不可帶上飛機,提醒計畫前往日本的旅客務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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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ETtoday新聞雲》、《今日新聞》的報導,日本國土交通省官網近日在「登機危險物清單」中新增規定,「無線電捲棒」中若有不可拆卸之鋰電池,將為不得託運物品,更不可隨身攜帶至機艙;可拆卸則須在登機前拆解,電器本體可放置託運行李中,鋰電池須由民眾隨身攜帶至機艙。

圖片來源 / 翻攝自日本國土交通省,下同
據日本《航空法》規定,民眾若違規攜帶危險物品上機,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圓 (約新台幣20萬元) 以下罰款。不過民眾所攜帶的電捲棒、離子夾等美髮產品若為需插上插頭使用電器,仍可隨身攜帶或放入行李託運。

而除了無線電棒捲,日本國土交通省所列「登機危險物清單」還有手機電池 (僅限160Wh或以下)、打火機 (每人限1份)、電子煙等物品不得託運,須隨身攜帶上飛機,且在航程期間不得使用。禁止攜帶至機艙的「危險物品」則包括刀具、剪刀、螺絲起子等尖銳物品,及不含化妝品、藥品的噴霧罐容器。

出國除了體驗當地風俗民情、品嘗特色美食,血拚也是不可或缺的行程,然而台灣入境有1項規定居然有高達7成的國人不知道,這可攸關了你能不能順利把戰利品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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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CTWANT》、《ETtoday財經雲》的報導,有過出國經驗的人是否有印象回國做入境檢查,最後一關海關申報有分紅線 (應申報) 和綠線 (免申報) 櫃台,依據台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相關規定,民眾從國外買回來的戰利品總價值只要超過「新台幣2萬元」就必須走紅線主動報稅,即使是放在行李箱未拆封的商品也一樣,若是沒申報被海關攔查,恐被受罰甚至物品被全部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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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出過國的你知道有這項規定嗎?小編先自首先前還真的不知道,而《NOWnews民調》也針對「您知道台灣有『入境時自用商品不得超過2萬,超出部分必須繳稅』的規定嗎?」進行網路調查,結果竟然只有31.75%的民眾知曉,高達68.25%的民眾都不知道有這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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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出國血拚,買個藥妝、名牌包、電器等,很容易就超過2萬的額度,PTT鄉民得知消息後也認為這規定似乎不符合民情,「海外血拚,真的買,2萬根本不夠用吧」、「機場認真抓,應該一大票都超過2萬吧」、「還在用以前物價」、「怎麼知道是在外國買的還是本來就從台灣帶出去的,實際上不好抓吧」、「隨便買都超過2萬」。你覺得這項規定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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