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歌手邱軍涉犯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及肇事逃逸罪,昨天(5日)起訴,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圖/翻攝畫面)
歌手邱軍去年12月酒駕肇逃,撞倒2名計程車司機,其中,遭撞的李姓運將,搶救7天重傷不治;邱軍到案後遭羈押119天,直到昨天(5日)遭檢方起訴,移審地院,法官裁定2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讓他重獲自由,交保理由,也跟著曝光。
據起訴書內容,邱軍2024年12月27日凌晨0時到4時,在基隆某間餐酒館飲用大量生啤酒及數杯小米酒,當天清晨4時5分許離開,在信一路上撞倒在路旁聊天的李姓、陳姓2名計程車司機。

▲▲歌手邱軍撞死小黃運將,涉犯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及肇事逃逸罪,遭起訴。(圖/翻攝畫面)
事故當下,邱軍繼續前行,一度停靠路邊,但沒下車查看,在場許姓目擊者上前攔阻,還在他等紅燈時拍打汽車副駕位置,大喊「你撞到人了」,未料,竟直接闖紅燈駛離。
遭撞的李男搶救7天重傷不治;邱軍涉嫌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等罪於今年1月8日聲押獲准,並延押至昨天(5日)起訴,遭關押119天,移審地院,法官裁定2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應定期向派出所報到。
重獲自由的邱軍,由父母從屏東北上辦保,邱軍全程不發一語,由他母親受訪,3度致歉並表示「對不起,邱軍會為他所做的事負責,希望社會大眾給他一個贖罪的機會,真的很抱歉,也很抱歉亡者。」
據《聯合報》報導,法官認為,依相關事證,認邱軍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及肇事逃逸罪,犯罪嫌疑重大,但考量他坦承犯行,認無羈押必要性,並得以具保替代羈押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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