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養犬管理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
今日施行
《條例》將帶來哪些變化?
對於網友關心的熱門問題
相關部門回應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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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實行養犬分區管理?
《條例》規定,重慶市實行養犬分區管理:
●區縣(自治縣)城市建成區為重點管理區
●區縣(自治縣)城市建成區以外區域為一般管理區。
城市中每戶可以養幾隻犬?
在養犬數量上,重點管理區內個人養犬的,每戶可飼養一隻犬;自登記之日起一年內無違法養犬行為記錄的,可申請再飼養一隻,但飼養總數不得超過2隻。
違反規定在重點管理區內個人飼養犬只超過限養數量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並可以沒收犬只。
本條例施行前,重點管理區已經登記以及一般管理區已經免疫的犬只,可以繼續飼養。但是,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重新登記,且重點管理區每戶飼養總數不得超過兩隻。
什麼犬不可以養?
重點管理區、一般管理區按照各自禁養犬只種類目錄規定,不得飼養相應的烈性犬、攻擊性犬。
違反禁養規定飼養烈性犬、攻擊性犬,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沒收犬只。
養犬如何登記?
養犬人應當自免疫完成之日起五日內,通過養犬管理信息系統或者現場辦理等方式,向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養犬登記。
一般管理區內,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組織實施犬只狂犬病強制免疫工作時,協助辦理養犬登記。
重點管理區內養犬人、 一般管理區內單位養犬人,在申請養犬登記前應當按照規定通過電子標識植入或者生物技術識別等方式,進行犬只個體識別。
遛狗不拴繩如何處罰?
重點管理區攜犬出戶不系犬繩或者不佩戴犬牌,所系犬繩長度超過1.5米等不文明行為,由公安機關處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犬只隨地便溺不清理怎麼處罰?
犬只在公共場所產生的糞便不立即清除,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由城市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對養犬人和管理人處警告、通報批評或者一百元以下的罰款。
哪些場所犬只不能進?
不得攜犬進入機關、醫院、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療養院、少年兒童活動場所、候車(機、船)室、娛樂場所、體育場館、博物館、文物保護單位、宗教場所、圖書館、影劇院以及設有禁止攜犬進入標識的賓館、餐飲場所、商場、公園、風景名勝區等公共場所。
犬只傷人怎麼賠?
對正在傷人的犬只,任何人可以採取措施進行控制;難以控制的,可以就地捕滅。
犬只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養犬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遺棄、逃逸犬只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養犬人或者管理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犬只給他人人身造成傷害,養犬人或者管理人應當立即將傷者送醫療機構診治。不及時將傷者送醫療機構診治的,現場處理的人民警察可以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機關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有嚴重傷人記錄的犬只,由公安機關責令養犬人送至犬只收容留檢場所,所需費用由養犬人承擔。
養犬人不能做的13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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