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大S (徐熙媛) 與前夫汪小菲去年11月離婚,近期因贍養費問題,雙方隔空交火多日。近日汪小菲曬出,大S用自己信用卡刷卡的購買紀錄,其中項鍊和頭紗,被質疑用於和現任丈夫具俊燁的婚禮,引起中國網友不滿,紛紛力挺汪小菲,但當地一名任職於「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的女律師鄧高靜,卻秉持著相反看法。

圖片來源/微博,下同

 

鄧高靜4日在微博表示,「欠錢不還的才是真大爺,欠錢不還的還被全網追捧,借幾千萬給他,讓他寫個借條都能被全網罵」,汪小菲利用前妻的名氣開酒店,再向其借錢投資,但股份卻沒有大S的份,而女方離婚後,拿不到資產和未來收益,借給汪小菲的錢也無法收齊。鄧高靜痛批,離婚調解書也是,從協議上來看,汪小菲承諾給的不少,但卻給前妻畫大餅,履行協議時,各種理由不付,大S依法起訴維權,就被汪小菲、張蘭還有網友罵。

 

鄧高靜提到,離婚調解書是在法院主持下、雙方及雙方律師在場的情形下簽署的,自雙方簽字時起,就具備法律效力,內容為若大S再婚或與男友同居,汪小菲就不必支付電費,而是要負擔孩子的撫養費及相關費用,但汪小菲拒絕支付。鄧高靜直呼,大S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前夫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結果汪小菲辯稱「不想付電費」,誤導輿論認為,「大S在追討電費」,張蘭更利用攻擊前媳婦,在直播中賣貨賺錢。

 

至於「大S被張蘭指控,在中國還沒離婚,涉重婚罪」的部分,鄧高靜解釋,台灣法院調解書一旦確定雙方解除婚姻關係,中國司法也是認可的,「即便沒在中國法院申請司法認可,也不影響你們已經解除婚姻關係的事實」、「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就是離婚證明,無論是依據中國法律還是台灣法律,妳都不會構成重婚罪。」

張蘭與汪小菲

 

再來,「大S離婚後,仍使用汪小菲信用卡」的部分,鄧高靜強調,離婚調解書提及,大S有權刷那張信用卡,維持原本的消費習慣,且該條款沒有再婚限制。鄧高靜質疑,信用卡的刷卡記錄,和大S購買的服飾、首飾之金額沒有對應,但汪小菲特意將刷卡記錄和購買記錄一併曝光,可見欲誤導輿論,令人當下直覺「大S買的服飾首飾,都是刷那張信用卡!」

大S與具俊燁

 

此外,哪些條款適用再婚限制、哪些條款不適用再婚限制,離婚調解書中都寫得清清楚楚,張蘭仍一直在直播中痛批,「大S承諾不再婚」,好像女方簽的不是離婚協議,而是守寡協議。最後,鄧高靜無奈地說,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汪小菲消費前妻的明星效益並借錢,卻婚內出軌,且離婚調解書也是在畫大餅,離婚後煽動網友、對前妻網暴,對大S深表同情「真是遇到老實人!」

 

貼文一出,大S回應,「明白、清醒、文明、教化!人人都該讀!」鄧高靜則說「讓法律的事歸於法律!」

 

何謂「刷卡事件」?不清楚的朋友接著往下看吧!繼前婆婆張蘭不斷地開直播爆料後,大S忍無可忍,3日公開自己貸款買房的紀錄,及前夫欠下的借據,而汪小菲也火大反擊,PO出信用卡明細,卻被眼尖的網友揪出貓膩。

 

根據《聯合早報》報導,從貼文中可以看到,大S強調,兩套房皆為汪小菲挑好,自己貸款購入。看來是怒氣未消,大S連前夫的本名都不願稱呼,反倒戲稱其為「愛新覺羅汪」,更諷刺張蘭「心疼聲嘶力竭賣酸辣粉的被兒坑……【更多內容請見下方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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