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北高中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北市士林區泰北高中林姓數學老師被資遣後闖入校園122次,檢方偵結將他提起公訴。(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曾任教於北市士林區泰北高中34年的林姓數學老師,2018年遭資遣後,仍持失效教師證,每天早上8點準時到校「上班」,經警衛勸阻仍無效,從2021年3月26日起至今年1月20日,闖入學校達122次,泰北高中只好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罪、無故滯留他人建築物罪將他起訴,建請法院分論併罰。


林姓男子自1984年起在泰北高中任教,擔任數學科老師,2018年因學校減班,校方考量已無適當工作供其任職,請他辦理自願退休,林拒絕,校方隨後開教評會決議將他資遣,並函報北市府教育局獲核准生效,林不滿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不存在訴訟,法院判林師敗訴確定,但他仍堅持自己還是老師,並每天進校,2021年6月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侵入建築物罪,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不顧被判刑的林師,仍從2021年3月26日至今年1月20日,除了寒、暑假及假日,每天上午8點準時到校門口,並持失效教師證向警衛表示自己是老師可以進學校,由於他是「熟面孔」警衛也盡量擋住他,請他以來賓身分換證入內,但林師入校後便開始遊走於辦公室。


偵查時,林師行使緘默權,校安人員則證述林師侵入學校後,會坐在教務處沙發上,拿出自行書寫「抗議校方違法資遣」看板,待著不走。


檢方根據證人證述、校園監視器畫面、雙方已無僱傭關係存在判決,認林師無權進入學校,依無故侵入建築物罪、無故滯留他人建築物罪將他起訴,一行為觸犯2罪名,為想像競合犯,建請法院從一重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