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於昨(5日)特別安排11名酒駕緩起訴個案,到高雄市殯儀館打掃冷凍室、解剖室、入殮化妝室、洗化室等場所,讓個案體驗2小時「以生服務死」的特殊感受。
鑑於酒駕者的再犯率高,為讓酒駕被告徹底改變,橋頭地檢署檢察長洪信旭表示,自緩起訴階段,即安排酒駕被告義務提供生命關懷服務,於5日將首批緩起訴酒駕個案11人,安排至高雄市殯葬管理處第二殯儀館大社分館,義務提供生命關懷服務2小時。
整個服務過程,首先對酒駕個案進行「酒後不開車」宣導,再由觀護人分享生命故事案例,隨後將個案分成三組,分別清潔打掃及整理冷凍室、解剖室、入殮化妝室、洗化室等場所。
橋頭地檢署認為,過去酒駕緩起訴,均以參加法治教育為主,短短數小時的靜態課程無法令被告產生認知及行為上的改變,於是首度嘗試命酒駕的緩起訴個案義務提供生命關懷服務。洪檢察長表示,期盼透過生命關懷服務,讓緩起訴酒駕個案經歷「震撼服務」,發揮不同於判刑的警惕效果,才能瞭解生命的脆弱,不敢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