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蘇貞昌在6月2日舉行記者會,針對將在7月15日發放的「振興券」的相關措施做更詳細的說明,並將之重新定名為「振興三倍券」。確定將採每人先支付1000元,換取價值3000元的振興券的做法,來達到「提升消費」帶動民生經濟的方針。

▼台灣陸續實施「紓困振興」方案,針對現階段的「振興券」方案,蘇貞昌在6月2日上午召開「振興券方案記者會」,規劃振興券在7月15日正式上路,期限可使用至12月底,而其中中低收入戶可免繳1000元,並且沒有年齡和排富限制。

▼可以領取方式共有郵局、超商、電子支付、電子票證、信用卡等方式;可以適用的範圍有百貨公司、商圈、夜市、傳統市場、旅遊住宿、餐廳、又或是購買高鐵、台鐵交通票等等通路;而要注意不能適用的範圍有電商網購平台、繳交規費、稅金、國民年金、罰單、信用卡費、保單、用來買股票、菸品、買禮券、儲值等。

 

(圖片來源:行政院)

要注意振興三倍券使用的時間為7月15日開始到12月底為止,有分實體紙本券和非紙本消費載具使用方式。

來源:網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