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 莫默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我的妹妹葉琬蓉在109/01/17在澳洲租屋處:14 Humboldt Entrance,Aubin Grove,Westenrn Australia不幸身亡死亡。
原因至今109/05/20依舊不明⋯
我是葉琬蓉的姐姐葉芷羚。
我妹妹活蹦亂跳的一個人,到澳洲打工後『不明原因』死亡⋯任何一個人都沒辦法接受自己的親人死亡!
更何況是解剖了、採檢了⋯依舊不明!!
為了保存妹妹良好的狀態,我在109/04/06簽署了火化同意書。
身為家屬,我只想知道一個天生樂觀、沒有病痛的人,怎麼就這麼莫名的離開了⋯?
感謝外交部周秘書、義工昌哥、肥仔的幫忙處理了很多事!
澳洲警方從109/02/04說會交由【嚴重謀殺案警官】處理,至今109/05/20依舊毫無消息。
透過周秘書與澳洲殯儀館Bowra and O’Dea Funeral Directors的協助,我的妹妹葉琬蓉終於在109/5/15 pm 20:15國泰航空抵達台灣。
到達桃園國際機場後,才被告知要經由海關檢驗過才能領取,領取時間為8:00~16:00。
於是我在109/05/18下午1點多抵達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8-1號5樓,滿心期待的能夠接妹妹回家。
領到提貨單要我到海關大樓,到了海關大樓服務處,服務處要我再回原本的大樓找機放處;
機放處說妹妹的骨灰被放到一般倉,要我移倉到機放倉,機放處海關要我到各處跑程序,有什麼問題再請各處打電話詢問。
首先海關帶我到了榮儲,榮儲要我先跑關務,到關務告知要移倉,也告知海關說:有問題請打電話給他!
但,關務處小姐態度強硬,已告知【我什麼都不懂】!
海關要我過來,該轉述的轉述了,小姐不願意打電話了解,只說『申請書再旁邊抽屜自己找』!
每一個抽屜都找了兩次以上,依舊找不到她說的申請書,詢問之下才由一位先生找給我;
填好申請書並影印,開始一個個蓋章,沒有人願意協助,只能看著指標一個一個的找、樓上樓下的跑⋯⋯。
到了海關章,海關說:先把東西叫出來,所以找了倉儲人員,找到了妹妹,我的心都碎了⋯⋯
我好好的一個妹妹,如今變成這樣?
況且我明明囑咐過要加木箱,現在卻只有紙箱!
我的心碎了滿地,不知道這一路妹妹是怎麼樣的被丟來丟去,以為終於可以帶妹妹回家了,卻沒想到事情還沒結束⋯⋯⋯依舊上上下下上上下下⋯⋯⋯
17:21 終於離開出貨站,前往台中殯儀館。
到達殯儀館拆開紙箱,才發現我妹妹從頭到尾都是反著的⋯⋯⋯
為什麼!?誰能告訴我為什麼!?
我只是想接妹妹回家,為什麼要忍受不友善的態度?
為什麼要忍受不友善的對待?!
(原po提供)
妹妹想回家,我們也想她,難道就因為身故在國外,所以被忽視嗎???
我是台灣人!妹妹也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
只不過到澳洲打工賺錢,難道她就不是台灣人嗎?!
為什麼要這樣,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們?!
我就這一個妹妹,我痛到撕心裂肺,誰能夠體會!!
到現在 4個月又3天了,妹妹到底怎麼離開的……還是調查中!
調查⋯?真的有在調查嗎?
台灣政府可以幫幫我嗎?你們在哪裡?我真的需要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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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吃完牛排事後在網路上給評論卻遭到店家表示要提告!社員表示:經不起評論就要告客人?
社員 許先生 發表在「爆怨公社」
吃個牛排,吃完事後臉書評論,
店家說要告我,真是恐怖的店家
我只是說出自己的感想這樣也要被告,
如果經不起評論這樣就要告客人,那還有誰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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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應:
「難道不好吃也不能說出來嗎?」
「有時候吃完東西只是不想浪費食物,
跟好不好吃是沒有絕對的關係.....吧 」
「掉在地上洗一洗?那洗完之後可以直接塞店員嘴巴嗎」
「說實話 我也是那種不喜歡浪費食物的人,
所以即使再難吃再雷~~我也是會把它吃光光QQ」
「評論之所以是評論就是讓人講感想的呀、
如果只能講好不能講差,那就買業配不要開放評論!」
「如果店家真的沒辦法接受這樣的評論,
為什麼不檢討自己是不是真的不好吃,
或是份量少到讓人吃不飽的原因呢?」
「其實有些店家有些賣家真的觀念很奇怪....
不能有負評....連4星都不能給....
奇怪這樣到底要那些評分系統幹嘛啊」
「不能接受批評就別開專頁或粉絲團啊⋯⋯」
「誇張欸不好吃不能評論還揚言要告是要告什麼」
「每個人本來就會有不同的觀感呀」
「事前員工訓練不足是你的事...
事後有沒有再教育也是你的事...
餐點份量不足卻不讓人評論...
如果真的這麼無法接受他人意見可以不要開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