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上街有罪,官爺聚餐有理?

離譜事層出不窮

 經非正式途徑或說“後門”上台的慕尤丁政府,在宣誓就任後不久即推出了大馬史上最龐大的內閣陣容。這創下歷史紀錄的政府執政團隊,除擁有高達32位內閣部門首長,更再加上權力不足、多為擺設及背黑鍋作用的38位副部長,分糖果以牢固政權的目的一覽無遺。副部長並無權力出席內閣會議(政府最高決策機關),這是聯邦憲法之內寫得清清楚楚的事情,因此副部長並無緣參與國家政策決定,為此許多人誤將副部長稱作內閣成員,說內閣擁有70人之數,其實都是不正確的。既然如此,為何還要設計一個毫無切實權力,但薪水、待遇、地位和身份又不低的職位出來呢?原因其實上文已講述清楚,最主要是因為我國為聯盟政黨政治形態,執政者需要通過分配官職以安撫成員黨,再來就是有時當當部長的擋箭牌、做代罪羔羊的身分了。

離譜事層出不窮

這群本就無所事事、地位僅次於部長的部門高官,在這抗疫的關鍵和艱困時刻,因無法參與決策,對部門掌握度又不高,為此就更顯得是多餘之至了。這是因為部長們幾乎天天都召開各種各樣的跨部門會議,屈指算來就有部長級抗疫會議、經濟行動理事會和國家安全理事會,部長們忙得不可開交,且還要費盡心思爭取曝光率上螢光幕,又怎會有閒情分配工作給那“幫手”性質的副部長呢?所以正因為無所事事、悶得發慌的原因,越來越多牽涉副部長的離譜事才會在近來層出不窮。比如這幾天在網路上鬧得沸沸揚揚,就連盟友巫統都看不過眼而開腔狠批應該辭職謝罪的衛生部第一副部長諾阿茲米了。諾阿茲米犯下的錯事可不小,不單止違反了限制行動令,且一犯就是兩條法規:即若非特定因素不可隨意外出(拜訪宗教學校並非正式或官方活動),再來就是公然群聚用餐違反了不可群聚的條規。副部長公然如此知法犯法的行為,無疑是在挑戰我國的法律,挑戰政府是否會雙重標准,只許州官放火而不許百姓點燈。況且更別提衛生部本就是制定這些法規的部門機構,副部長此行為除了丟人丟到家裡去,還真想不到其他形容詞了。另外,無所事事的當然不止這一位副部長,其他部長其實也差不多。君不見本月初因深夜外出而發生撞牛意外導致車毀牛亡的貿消部副部長,其開脫藉口為出席登州安全理事會會議,但這會議根本就與其聯邦副部長身分八竿子都打不著,不是太也可笑嗎?再來當然不能忘了提婦女部副部長,正也是因為無所事事,才會錄制了多個視頻並為自己引來了軒然大波。

降低法律公信力

這些事件的本質說白了其實都一樣,副部長因是分糖果的職位,使得他們毫無實權,在無所事事悶得發慌的情況下,才會去找點事情來做,這一點就與你我無差啊!但我國是法治社會,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政府可別差別對待上述那位公然犯法的副部長了。現今普通老百姓是無理由上街就即刻被補,更別說是群聚進餐了。政府在此事上若不作為,就是變相告訴國民法不可信,只不過是用來栓著老百姓的工具而已,這可是將會極大程度降低了法律的公信力啊!這政府的公信力本就已經不高了,難道還要再降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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