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毆打同居女友案於今早9時14分,在北海金沙花園一間單層排屋內發生。
47歲印裔男嫌犯原本已經面對經濟壓力,當天凌晨1時下班回家後,發現44歲女友沒有準備飯菜而引發家暴。
威中代警長慕達法指出,3月8日早上9時15分,警方接獲投報,指北海金沙花園一間單層排屋的大門外和停車位數處出現很多血跡。
“鑑證組警員今午在案發現場取證時,懷疑嫌犯使用石臼和嬰兒搖籃的彈簧致傷其同居女友,並把有關物證帶回警局驗證。”
他說,該名女受害者被送往詩布朗再也醫院治療,她的後腦勺和右額有2公分的傷口,但身上沒有嚴重的傷痕。
“嫌犯在事發過程中,手部也不慎撞向被他砸毀的玻璃窗口,導致左手受傷。”
他表示,根據警方調查,嫌犯面對生活壓力,因為家裡所有的開銷都由他來承擔。
“嫌犯與受害者同居3年,兩人沒有正式注冊結婚。在同居期間,受害者也把一對兒女和2名孫子接回家住,這種情兄持續了2年。”
他說,嫌犯已婚,育有兩名孩子,一家人居住在吉打美農,而受害者是一名寡婦,育有3名孩子。
他指出,根據嫌犯的口供,對方指在凌晨1時工作返家,發現女友經常沒有為他准備食物,因而引發這起家暴事件。
他表示,嫌犯的鄰居也證實,受害者經常對嫌犯嘮叨。
警方目前將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條文(以武器致傷)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