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冷峰一波波,許多人的身體都不小心出狀況。臉書社團一名單親媽媽就因為8歲兒子突然不舒服,家人也沒辦法幫忙照顧之下,她不得不臨時跟公司請假。沒想到訊息發出去後,主管竟然刁回:「事假按勞基法要提前三天請假」!

▼主管居然質疑她為什麼不能提早請假,還說「昨天就可以請今天的假」。

▼原PO氣不過,直接公開出跟主管對話的截圖畫面,讓她直斥「無人幫我帶小孩,我不可能把一個8歲小孩丟在家去上班吧!他才8歲。況且小孩身體出狀況,不可能3天前就知道吧?」她接著說家人都不在家,盡量趕回家也可能已經半夜了,真的沒辦法之下才會請假,「又不是刻意的」。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來看,其中第7條雖然規定「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但是並沒有「要提前3天提出」的規定。

內行網友也搬出法規,建議原PO請「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但不扣全勤,1年不能超過7天,且僱主不得拒絕。其他網友則覺得這樣的主管太扯,「有孩子後上班都是這樣無奈,就是會被刁啊!」、「媽媽的心情只能往肚裡吞」、「有必要這樣刁員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