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日 上午9:05
法官判決引發外界議論!屏東縣吳姓男子犯殺人案假釋出獄後,因酒後騎車被判刑2個月,依法得撤銷假釋執行殘刑,他不服提上訴,屏東地院法官認為吳男酒測值0.51毫克,「尚非喝酒甚多」,若再執行殘刑將使他喪失回歸社會機會,因此免除其刑確定,全案不得上訴!
吳男因酒駕被判刑2個月,依法得撤銷假釋執行殘刑,他不服提上訴,法官認為吳男酒測值0.51毫克,「尚非喝酒甚多」,若再執行殘刑將使他喪失回歸社會機會,因此免除其刑確定。(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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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ETtoday》報導,判決指出吳男今年5月因酒駕被判刑2個月,依法得撤銷假釋執行殘刑,他不服提上訴,法官認為吳男酒測值0.51毫克,「尚非喝酒甚多」,所涉情狀尚屬輕微,且假釋後2年多也無任何犯罪行為,並有正當工作,若因執行殘刑將使他喪失回歸社會機會,也有違法院追求社會修復精神,因此免除其刑確定,全案不得上訴!
聯絡作者:動態骷髏 文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