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陳同佳案,民進黨政府立場...

從一開始蘇貞昌院長:幹嘛不在香港過好日子 再到,徐國勇部長:到有死刑的地方投案不合理  

 

後來終於在台灣社會輿論壓力下,不惜打臉自己來個「髮夾彎」,最終由蔡英文出面表示 : “只有逮捕沒有自首。香港不辦陳同佳,台灣處理!”

 

然而,我們台灣地區,今天如要跟人家比自由民主,肯定是華人第一。  

 

但是要跟香港論法,那恐怕也是自曝其短。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最新關於「司法獨立」的調查報告,台灣排名亞洲第四 (4.5)。第三為中國大陸、第二日本、第一香港 (6.1)。

 

同時,香港也在全球仲裁評論中,列在亞太地區國際仲裁的白名單中。

 

回到陳同佳案件,關於刑事案件,香港就是屬地主義。他殺人的地點在台灣,因此,香港無法審判他殺人罪,打從他因為盜刷死者女友信用卡,被香港法院判 “洗錢罪” 入監起,就註定10月23號,期滿出獄。

 

除非蔡英文有明確證據,可以光明正大昭告天下,判了陳同佳會 “危及台灣主權”,否則,實在沒有理由拒絕他自動投案。玩法愚民至此,太誇張,最終恐怕只會貽笑國際。

 

法律管轄權,就是主權的延伸

 

蔡政府向來口口聲聲說要捍衛主權,如今的態度,不禁令人感嘆萬分。 台灣的「司法獨立」,排名中國大陸、香港地區之後,理所當然。  

 

民進黨因為陳同佳案衍生的反送中,似撿到槍。 民進黨也因陳同佳要主動來台投案,宛如碰到屎。  

 

但是,縱使是屎,也得承受。 法律不能因為嫌犯是台灣人或香港人,而有不同標準。  

 

否則,此例一開,台灣恐怕會成為,外國人計畫殺人的好所在。反正只要逃到沒有引渡條約的國家,就能從此逍遙法外。即使哪天良心發現,想來台灣自首,移民署可能還會拒絕你入境,保你太平,繼續過好日子。  

 

如果連司法審判權都要自我閹割,那所謂的捍衛台灣主權,也不過是詐騙話術罷了。

 

為了能繼續把香港動亂的仇中聲浪當作提款機,謀取明年大選利益,而不惜賠上台灣的國際聲望,同時帶來無窮後患,實在太可惡,太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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