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造船集團承攬海軍獵雷艦案,被控涉詐貸63億元案;高雄地院27日宣判,老董陳慶男25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500萬元、執行長簡良鑑6月,可易科罰金、陳慶男妻子陳盧昭霞1年6月、專案經理李維峰無罪,而慶富公司須罰款2億8000萬元,全案可上訴。

回顧案情,老董陳慶男、少東陳偉志、執行長簡良鑑明知慶富有資金缺口,竟然偽造不實採購合約、商業發票,分別向9間銀行詐取「過渡性融資貸款」,還4次辦理虛偽增資,把慶富的資本額從5億3000萬元增加到40億元,增資後將錢迅速轉出。

檢調查出,這些款項實際只有2億5680萬元投入造艦用,還有約21億元流向不明。檢方痛批,慶富案讓海軍的逾十年國造獵雷艦案心血毀於一旦,還讓損失由聯貸銀行團承擔。

高雄地檢署2018年2月12日依詐欺、背信、偽造文書,及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正式起訴陳慶男、陳偉志、簡良鑑等5人。不過陳偉志居然在同年6月棄保潛逃,遭高雄地院通緝,更被調查局列為重大經濟逃犯,目前下落仍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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