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博士論文最主要的用處有兩個:1、幫助你獲得學位。2、幫助你找到學術工作。

就這樣。

博士論文其實就是一個學系對博士生的考試,最後由四個或五個審查委員會成員(指導委員)來驗收。拿任何一本博論來看,上面通常會寫著某某人繳交給某某系,然後會寫「為了完成該系博士班的要求」。

換句話說,一個人能不能拿到博士學位,是由這個系來決定的。通常在進行論文程序之前,你必須要通過繫上的審核(例如考完資格考,或經由答辯程序)。然後,寫完論文之後,能否通過考試,完全是由那四個或五個人來決定。一本論文的功用是證明你在「這個主題」上面學有專精、符合博士學位要件。

通過論文考試之後呢?

你的論文基本上就是要展示給求職的單位看,當做你的writing sample(著作範本),它可以當成「起聘時」的「代表著作」。如果你找的是非學術工作,那論文幾乎可以說就此不關它的事了。雖然論文可以當成起聘時的代表著作,但它不能夠拿來當做主要的升等依據,因為論文證明的是你完成博士學位資格而已。人們評斷一個人學術表現,不會從論文來看,而是從之後做的研究來看。一本論文要能夠進行後續的改寫和出版動作,才會有學術價值。也就是說,除非你能證明接下來的相關研究有足夠的創新,否則不能拿博論的內容來升等(近年有位人氣教授在台大升等失敗,主要的爭議點就是關於他的期刊文章和博論之間的創新程度是否足夠)。

現在人們拿此時此刻的標準去看三、四十年前的博士論文是非常荒謬的事。各種批評整理如下。

  • 首先,某人從英國名校畢業(這個在社科領域排名世界前五的名校,甚至被批評為「野雞大學」),「當時」認證他畢業的學系、學校,都已經證明有發給他博士學位。

而且,「當時」決定聘用他的學系、學校,包括新加坡的大學和我國教育部,都已審過了他的學位資格。沒有博士學位,該人是不可能拿到畢業證書,更遑論找到教職。9/19日有一則新聞指出,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都在國民黨中常會上面發言說以自己以前任職的經驗來看,「教育部的這個審查程序很嚴格」,所以建議黨籍立委「利用言論免責權」來攻擊。他也知道要主打這一點是站不住腳的,所以很直白說要利用立委在院會發言的言論免責權,這樣一來,即使是要打泥巴戰也不怕法律追究的意思。

  • 第二,某人能不能從某系取得博士學位的標準,是「當時」的「該系」做的決定。

我們當然可以去批評世界上任何一個博士學程不好、去批評哪一本論文寫得不好,但不要忘記,我們再怎麼批評都不妨礙到該系在當下做的決定。現在有人在質疑「指導教授資格」,這是非常莫名其妙的事,因為當下認定資格的人就是該學系有沒有資格擔任指導教授以及論文委員,都是該系審核的。

還有人質疑某人怎麼沒修課,還拿出「現在的」資料說你看該校系有修課要求。事實上,歐洲的博士班有多數本來就是不用修課的,這概念跟美國很不一樣。歐洲的博士班可以理解成是「拜師學藝」,美國比較像是標準作業程序的工廠,一定是需要修課修個兩三年。在歐洲,「以前」本來就是以不需要修課的博班居多,「現在」即使有些系增加了修課要求,但也不妨礙這個學制的歷史。特別強調以前和現在,是因為大家拚命拿此時的標準去質疑1980年代的學位,這是很莫名其妙的。

  • 第三,針對學制的質疑其實都很不合理。

例如學籍資料卡上面是手寫註記、還有塗改。事實上,四十年前電腦還不發達,手寫註記是正常;把碩班資格劃掉改博班,也是非常正常,因為英國學制就是讓你先拿到碩士生資格(MPhil),通過資格考後再取得博士生資格,在沒有電子化的時代就是直接在學生資料卡上面註記。在美國不太一樣,博班是博班,碩班是碩班,但很多系規定是如果博班的資格考沒通過,你可以選擇拿碩士學位畢業,資格考通過之後你也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多拿一個碩士學位。如果在英國你博論沒過關,那最後頂多就是拿著MPhil學位離開,不可能拿到PhD。

至於「沒有碩士論文」的質疑就更無釐頭,因為博士班畢業跟有沒有碩士畢業完全不關干。前面提到,各系規定不一樣,例如在美國你可能只要考完資格考就可以拿一個碩士學位,也可以不拿,完全無關緊要。

  • 第四,關於博士論文本身也有非常多奇怪的質疑。

1. 博論不公開

博論要不要公開是作者自己的選擇。而且說真的,沒什麼必要公開,除非作者自己覺得那有學術價值存在。有些人會把博論改寫成書來出版,但有些人不會。前面說過,博論只是幫你拿到學位和找到學術工作,就這樣,沒別的目的了。真正有價值、人們會去檢視的,是你接下來的發表和出版品。

「原紙本」弄丟是非常正常的事,因為那本來就無關緊要,再說,40年前還沒有電子化的時代(pdf是1990年代才發明)本來就沒必要保留。我曾經在美國找過一本全美圖書館只有一個地方有館藏的1990年博士論文,而且還是微縮資料沒有紙本。這都是很正常的事。

2. 圖書館館員說沒收到博論?

根據任職倫敦大學的研究員表示,倫敦大學圖書館有改制過,以前論文是交到倫敦大學圖書館Senate House Lipary,學位證書也是倫敦大學授予,不是LSE圖書館。好幾年前國民黨在質疑論文的時候,就已經有人查了圖書館文獻庫,證明論文條目存在(只是實體紙本不在),當時人們也查證過某人的確獲頒了博士畢業證書。合理推測就是該所學校圖書館原本的紙本論文弄丟了,而現在某人很顯然地從家裡找到一本非最終版本的草稿稿件拿去複印一本放回圖書館。

3. 圖書館的借閱規定麻煩

有人說LSE圖書館借閱很麻煩。事實上從學術研究者的角度來說,那些借閱規定完全是正常的事。而且已經有人去借了論文出來看,並沒有像某篇文章說的有人隨時跟在你旁邊監視的事發生。

4. 缺頁和格式瑕疵

既然論文存在,大家又開始質疑這個複印本怎麼會有缺頁和格式上的瑕疵。很簡單,因為它不是原本的那本論文,原本的那個因故找不到了,所以現在再重新交出的這本是草稿版本。

事實上,退一步來說,就算真的有格式瑕疵,那也不妨礙到取得博士的資格。根據一位LSE畢業的博士提供的資料,其口委審查意見指導原則規定裡面就明白提到:對論文的要求是,它必須是能夠發表到優秀學術期刊或是改寫成為專書的「草稿」。這樣的草稿,如果出現不影響學術貢獻的錯誤當然是可以被允許的。事實上,對大多數進到學界的人來說,都不可能直接拿著博論就去投稿,一定需要經過改寫。博論真的就只是一份草稿,不是學術上的成品,所以根本沒有太多學界的人會在乎博論的內容,重點是你接下來的研究成果。

5. 論文繳交時間跟畢業時間不相符

本來就沒必要相符。博士生畢業時間大致上有幾個選擇:論文繳交的時間(繳給學校的時間)、口試的時間、最後修課的時間。從口試完到繳給學校之間要隔多久,是看自己改多久以及學校規定期限多久,每個人的狀況不一樣。

大家可以想想看,如果當時某人沒繳交論文,可以拿到博士學位證書嗎?如果沒有學位,可以通過各單位的審核嗎?這些單位包括發聘書的東吳大學、政治大學、新加坡的大學,以及我們的教育部。

那麼,下一步是不是要把當時系主任和口試委員全找出來對質了?對了,還要把當時台灣教育部的人都找出來才算數?

先前還有各種謠言傳出,例如某人跑去維也納混一個音樂學位、某人的論文是別人代筆的,最扯的是質疑Ph.D.,先前有人講說Doctor of Philosophy是哲學博士不是法學⋯⋯事實上,Ph.D.就是「博士」的稱號,只要接上「某專業的PhD」就是「該專業」的博士,連這也可以吵半天,難怪先前有很多人博士班的人要自嘲是在讀醫學系(doctor也是醫生的意思,怎麼可以自稱博士呢?)


小結一下,現在拿出來質疑的是將近40年前的事了,在沒有電腦沒有網路的時代。在某人畢業拿到證書的當下、找到教職的當下,那本博論就已經完成它所有的任務了。

這根本就不該成為一個議題,但是卻有一群教授、博士整天拿出來講,實在是讓台灣丟臉丟到國外。可悲的是「三人成虎」,主持人和名嘴整天講,講一講也就有更多人相信。

「資訊戰」就是這樣打的,管他三七二十一,全部抹上去再說,反正錯誤謠言已經傳播出去,達到造成混亂的目的即可。

以上大家應該都知道我講的主角「某人」即是蔡英文總統吧?以一個博班學生的角度來看這一切質疑都是非常荒謬的。除了這些利用人們不懂博士學位制度而做出的混淆批評,大家什麼時候才能把焦點放在實質的政策辯論上呢?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羅元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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