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1名20歲林姓女子,先前讓1歲半的兒子獨自泡澡,導致小孩不慎滑落浴盆溺斃,但林女並未立刻打電話報案,反而上網搜尋急救方法,伴屍2天後才讓友人報案,高雄高分院遂依過失致死罪判林女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前年10月5日深夜時分,林女幫1歲半的兒子洗澡,將水注滿41公分的澡盆,卻忘記兒子左小腿燙傷尚未癒合,還無法獨自站立,仍將小孩放入澡盆泡澡,人便離開浴室洗衣服。
林女在7分鐘後回到浴室,驚見兒子臉部朝下浸在水裡,她嚇得趕緊抱起兒子,卻未立刻打電話報案,反而上網搜尋YOUTUBE影片,藉以學習急救方法;林女上網查閱1小時後,竟把兒子放回床上,轉而照顧小兒子,錯失黃金搶救時機。
隔天凌晨4點許男嬰死亡,林女仍是無動於衷,直到10月8日屍體開始長蛆,林女才向張姓女友人求助,並由對方打電話報案,全案才因此曝光;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遺棄致死罪起訴林女。
一審法官認定是過失,改依過失致死罪判林女10月徒刑,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法官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因此駁回上訴。
▲林女抱起溺水的兒子後,選擇上網搜尋急救方式卻不願報案。(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