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一名於姓貴婦曾遭色男詐騙上億元而登上媒體版面,後來與60歲的蔡姓富商交往,貴婦卻因分手而指控蔡男偷走價值1192萬元的百達翡麗鑽錶,蔡妻得知老公行竊遭提告無法理解,經逼問下老公才坦承兩人4年期間已發生過上千次性關係,並且還做了一張「通姦明細表」,註記了兩人做愛次數的行事曆,蔡妻一怒之下向台北地檢署提告2人通姦,但檢方認定罪不足,故富商與貴婦皆獲不起訴。
▲富商行事曆記錄2人發生性關係次數。(圖/示意圖,非當事人相關)
據《蘋果日報》報導,這名於姓貴婦多年前曾遭色男詐騙上億元而登上媒體版面,2011年轉而和蔡姓富商交往,還將家中鑰匙及大樓門禁磁扣交給蔡男,讓他自由進出家門。
不料去年2人分手後,蔡男並未歸還鑰匙及磁扣,事後於女指控蔡男趁她出國,闖入她家偷走10樣貴重珠寶、存摺及2人出遊的照片,其中包括市價1192萬2000元百達翡麗男鑽錶、市價338萬2500元勞力士玫瑰金女表、以及淨重700公克、市價126萬7,700元的金條。
2人發生這個爭執後,於女多次打電話給蔡男,要求蔡男把東西還給她,有次蔡男在家中接到電話,蔡妻發現他神色慌張,偷偷在一旁講悄悄話,質問到底發生什麼事,蔡男吐實說他被於女指控是小偷,目前案子已進入司法調查。
蔡妻認為丈夫怎麼可能缺錢,追問為何會到那名女子的家裡偷東西?蔡男才吞吞吐吐的招認兩人共築愛巢,且發生多次性關係,事後還做了一張「通姦明細表」,附上於女的行事曆影本,告訴妻子,只要2人愛愛,於女就會在行事曆上註記,蔡妻看到這分鉅細靡遺的明細表發發現,2人從2011年11月至2017年1月,共偷情上千次,當場氣炸,決定提告。
但於女全盤否認,對於行事曆註記的部分,於女辯稱,那些做愛的註記不是她記載的,且她的行事曆在那次家裡失竊也被偷了,蔡男僅提供影本給檢察官,她認為不知是誰在她的行事曆上註記,除非蔡男拿出行事曆原本來證明。
由於蔡男一直無法舉證2人有通姦的行為,檢察官認為全案僅有他一人的證詞,因此將於婦、蔡男一併不起訴。至於於婦指控蔡男竊盜部分,檢方也認定罪證不足,已將蔡男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