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4點多,重慶九龍坡區玖城壹號小區的業主群“炸”了。此時7棟6樓的陽台上,一個兩三歲的小男孩雙手吊在了陽台欄桿上,雙腳用力往上蹬,想翻回陽台內。
物業工作人員立即拔打了120,並帶著一床被子衝出去了!其中一位物業人員告訴記者:“還有幾位業主,我們八個人一起,立即把棉被拉開了。”一位保潔人員也抱著一床業主不要的棉被走出來,於是在場人員把兩床棉被疊在一起拉開。
孩子一直在努力往陽台內攀爬。沒人知道他能堅持多久。每個人的心都繃得緊緊的。樓下拉開的這兩床棉絮,成了大家唯一的希望。
越來越多的人衝了過去,一起幫忙,緊張地搭建臨時“緩衝墊”。還有部分人員在往樓上跑。據小區保安劉師傅介紹,“事發時兩個業主往樓梯間衝上去,跑到6樓去敲門,但是沒有反應。”
十萬火急之時,敲了20秒都沒人開門!此時小孩的鄰居開門了,原來孩子已經得救,被樓下接到了。據參與營救的物業人員回憶,“我們把兩床棉被拉開後,十秒鐘左右,孩子就掉了下來,正掉在棉被中間。還好有兩床棉被,還好我們有好幾個人!”
接到孩子後,小區一片歡呼。物業工作人員馮小姐告訴記者,孩子沒有外傷,但被嚇得不輕。“一直在哭,慢慢地才開始說話。”事發後,孩子由父母帶往醫院檢查,並無大礙。
驚心動魄破的兩分鐘,最終救下了孩子,也拯救了一個家庭。據了解,孩子只有兩歲。事發時,父母正在上班。當時奶奶看到孩子已經熟睡,就外出買菜去了。可能是孩子醒來找不到家長,所以爬出了陽台。
孩子家長表示,他們肯定會吸取教訓,加強對孩子的監護。同時,他們也衷心感謝參與援救的每個人,感謝他們的熱心、感謝他們的勇敢,感謝他們的挺身而出。
對此,相關法律界人士指出,“從監護人的角度,三四歲的孩子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缺乏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監護人應該要履行好教育、管理、保護等職責。” “監護人的監護義務是法定義務,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是父母,在父母沒辦法進行監護,再是其他親人進行監護。作為老年人,並不是法定義務。父母在身體健康的情況下,自己沒法監護,而委託別人,最終結果還是應該由父母來承擔。”
(來源:重慶新聞頻道編輯: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