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6日 下午12:03

對於洩密案,前總統馬英九無罪確定,監察委員陳師孟今天表示,洩密案歷次判決反覆,從無罪到有罪再到無罪,已造成各界對承辦法官的法律見解多所質疑,他已申請自動調查。

馬英九洩密案無罪, 陳師孟要查歷審法官。(中央社/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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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被控涉洩密,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12日審結,馬英九無罪確定。馬英九日前表示,這個案子很清楚就是罪證不足,一開始就不應該起訴他。 陳師孟今天表示,洩密案事涉前總統的刑事責任,影響層面非同小可,此次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結果,不但廣為社會矚目,並引發各界諸多議論。究竟歷次審案法官有無涉及「法官辦案濫用自由心證情形」,以致影響判決結果,相關問題有進一步查明釐清的必要,他已申請自動調查。 陳師孟指出,馬英九洩密案,已由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無罪定讞。但該案前經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無罪後,歷經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有罪、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及此次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無罪確定。歷次判決反覆,已造成各界對承辦法官的法律見解多所質疑。 陳師孟表示,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證據的證明力,固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否則即與證據法則有違,此即自由心證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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