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警方執勤時,警車停放一旁,你會不會不滿「為什麼警察可以停那邊」?

       

        

Kuro Kawa很憤怒的表示『警察有這種權利嗎?「豪」大的官威呀⋯⋯這種可以檢舉嗎?』

       

「哈哈哈哈哈哈~以後發生什麼事,警察先去停好停車格再幫你處理嘿!」想當然爾,這影片一Po上來,立刻被大家的砲火轟炸的體無完膚!其實這不是第一次有人這樣質疑警方,甚至質疑一些值勤中的公務車,小編甚至接到有人抱怨【為什麼消防車可以停在機車道救火,他不知道那裡會把車堵住嗎?他要機車騎哪裡?不會開上人行道嗎?】【警車為啥可以停在路邊攔闖紅燈的?他不會把車停好嗎?警察了不起嗎?】....以上族繁不及備載(原諒小編的巴洛克華麗直奔月球式白眼)

           

而根據交通安全規則第 113 條【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另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警察執行公務你去圍觀做什麼?還管停紅線?你站路中間不用檢討嗎?」「執行公務不能停喔?那失火或是發生重大刑案我還要去找合法停車位。哈哈!」「下次看到救護車闖紅燈,我很怕你跑去攔車質問駕駛。。。。」「那你記得下次要叫救護車請先等救護車找好合法停車格哦~」文章下的留言不難看出大家的反應,一整個就是幫警察叫屈「執行公務懂不懂,改天妳家失火你就耐心的等待消防車找到停車格跟非紅線路邊停車,如果你家外面剛好紅線,那妳就讓它安心的燒完吧!因為不能停車!」「他執行他的公權力!有錯嗎?配合他很難嗎?台灣警察都快被你這種人弄爛了⋯⋯你知道嗎?你怎麼好意思PO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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