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2日 上午10:01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審結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案,認定檢方舉證不足、不構成相關罪名要件,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定讞。馬英九辦公室對此表示,馬英九對無罪判決感到欣慰,判決結果不只攸關馬英九個人清白,更有助於確立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讓總統安心依法治國。

前總統馬英九(中央社/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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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更一審審判長張惠立宣判指出,馬英九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之間並無共犯關係,本件為黃世銘主動求見馬英九告知關說案,馬英九為被動接受;馬英九為公務員,他的行為有失職懲戒的可能,但不構成刑法通保法、洩密等罪名,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定讞。

馬英九本案一審獲判無罪,二審被判處4月徒刑,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更一審判決後將不得再上訴,因此全案無罪定讞。

馬英九辦公室發布新聞稿表示,馬英九為維護司法獨立,處置司法關說醜聞,卻反被依洩密等罪起訴,對高等法院更一審的無罪判決感到欣慰。因為這項判決結果,不只攸關馬英九個人的清白,更有助於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讓國家領導人在任內能安心依憲依法治國。

馬英九辦公室指出,全案審理兩年多來,檢察官如同最高法院發回判決所稱,對於馬英九構成犯罪的具體行為事實為何,始終沒說清楚,明顯就是「先射箭再畫靶」,為達到起訴馬英九的特定目的,不惜耗費司法資源。

馬英九辦公室表示,馬英九因此遭受各種無謂糾纏,但一路走來捍衛司法獨立,無怨無悔,會繼續為杜絕司法關說奮戰,也再次呼籲蔡政府,不要再延宕「妨害司法公正罪」的制定,讓司法關說走入歷史,讓中華民國的司法能更受到人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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