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空軍常備役軍事訓練第43梯次二兵的黃姓男子2017年12月入伍,卻在操課時打瞌睡、站三七步,被許姓中士(俗稱教育班長)請出列,他竟出拳毆打對方的頸部,導致挫傷。由於雙方事後並未和解,橋頭地院合議庭依對上官施暴罪,判黃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提到,黃男是由高雄市左營區海軍新兵訓練中心代為進行入伍教育訓練,並被分發至該中心的第二大隊第六中隊,入伍第三天早上8時許新兵們一起前往參加單兵基本教練課程,沒想到課才上到一半他就打起瞌睡,當場被糾正。

▲新兵訓練傳聞是當兵過程中最難熬的階段。圖為陸軍新訓。(圖/陸軍司令部)

黃男不滿受到刁難,乾脆站三七步回嗆,下一秒就被當日值星官也是授課教官之一的許姓中士請出列;他覺得這根本就是當眾給自己難堪,一氣之下竟然趁對方不注意時出拳毆打頸部,雖然立即被旁人制止,但還是導致許姓中士頸部挫傷。

黃男在偵訊過程中坦承,他知道許姓中士的官階比較高,但當下實在很生氣,才會用右手揮擊頸部。

橋頭地院合議庭認為,黃男只是因為在操課時打瞌睡被糾正,就認為是被刁難,甚至以站姿挑釁、動手施暴,不僅損及部隊團結,也減損許姓中士的威信,行為的確不當,加上雙方事後並未達成和解,可見犯後態度不值得肯定,考量到他已坦承犯行,智識程度僅高職肄業,最後依對上官施暴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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