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錦興(左)謀殺妻子及女兒,卻企圖以假字條指夫妻兩人是要自殺。
(新加坡2日訊) 新加坡一名前房屋經紀新年前殘殺39歲孕妻及4歲女,藏屍9天後遭揭發,竟偽造字條向警方謊稱是夫婦倆要殉情。
41歲前房產經紀張錦興(譯音)是於2017年1月20日,在兀蘭52通道第619座組屋六樓住家,涉謀殺懷孕6個月的妻子鍾佩珊(家庭主婦,39歲)及4歲女兒張芷寧,釀兩屍三命慘案。嫌兇藏屍9天後,罪行在大年初一被揭發,於醫院被控謀殺結發八年的妻子。
這宗謀殺案周二開審,據觀察身穿囚服的被告原本圓潤的身材明顯變瘦,剪短的頭發已發白,不過精神不錯。
控方在念出案情和開庭陳詞,提及案發過程時,被告神情鎮靜,一臉平靜。除了殺害妻女的控狀外,控方今早在庭上加控,指被告誤殺妻子,進而導致腹中的六個月大男嬰死亡。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原本是有10多年經驗的房屋經紀,從2016年底通過友人介紹,加入一間室內設計公司,擔任銷售協調員一職。
謊稱殉情
被告從2015年開始,因市場不景氣,加上和妻子婚姻亮紅燈,他的收入驟降,不過個人及家庭開銷依然很大,因此負債累累,為還債還瞞著妻子出售屋子。
案發當天,被告和妻子爭吵氣極從主人房的浴室拿了條毛巾,趁妻子不注意,套住對方頸項,用力勒緊,直到她在掙扎15分鐘後沒了動靜。不過,他發現躺在床上的妻子尚有一口氣,又徒手掐住她,壓制15分鐘,直到她斷氣。
接著,他叫同在房內玩玩具和看電視的女兒到身前,背朝他坐在雙腿間,女兒聽話照做,被告就拿起同條毛巾,圈住女兒頸項,如同對妻子般花了10至15分鐘將她勒至奄奄一息,再徒手掐死她。殺了妻女後,他將兩人的屍體放置床上,伴屍九天才遭揭發。
在東窗事發當天,他甚至向到場的警員撒謊,稱原要和妻子殉情,是妻子先殺了女兒,他再殺妻,他在之後調查中也延續了謊言,直到之後的口供才坦承謀殺兩人。
被告在返家搬演案發過程時,給警員一張手寫字條,並稱是妻子寫給岳父的自殺字條,也出示了另三張字條,稱是夫婦兩人有意殉情的字條,但說法最後被駁回。
張錦興謀殺妻女後伴屍9天,後遭前來調查的警方人員逮捕。
開冷氣封窗口 掩蓋屍臭減緩腐爛
被告用多種方法掩蓋屍臭味,企圖減緩屍體腐爛進度,並在伴屍期間上網搜尋自殺法和制老鼠藥。
被告在謀殺妻子和女兒後,將兩具屍體並排在床上,先開主人房的冷氣,再將窗口密封,以減緩屍體腐爛進度,他也外出買空氣清香劑,以防臭味外漏。
他在伴屍期間,與妻子和女兒屍體睡在同一張床上,除了買食物和空氣清新劑,沒有踏出屋子一步。
他也稱在家裡會瀏覽網頁,看網上影片和睡覺來打發時間。
警方也從被告的筆電裡,找到他上網記錄。被告至少有28次,利用電腦搜尋自殺方式以及如何自製老鼠藥等。
多次自殺未成功
被告伴屍9天,期間多次嘗試割腕、跳海、吞班納杜、跳樓、吞殺蟲劑等自殺方式,但最終都沒成功。
當年1月28日大年初一,被告意識到自己找不到不帶家人去拜年的借口,於是在當天早上11點,決定放火燒屍並自焚。
他在棉被上澆稀釋劑(thinner),然後到床上躺在妻子與女兒屍體旁,並在棉被上點火企圖自焚,不過由於被告感覺火焰太熱,過了幾秒後就從床上跳了下來。
被告看見火勢兇猛,就離開了家。他之後回到家裡發現屍體並未完全燒焦。據警方現場觀察,被告女兒雙腳完全被燒,床褥嚴重燒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