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民進黨送 “管中”。

 

管中閔 先生,可以說是有史以來最苦命的台大校長。

 

被民進黨卡管卡了一年,好不容易上任,沒想到又被監察院,以擔任公職期間違法兼職為由彈劾,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處理。

 

還記得去年五月,台大師生發起新五四運動,抗議政府黑手深入校園。負責校長資格審核的遴選委員,更是一通電話,就被北檢叫去喝茶。如果管中閔真有瑕疵,大家可能不顧一切壓力,讓他順利過關嗎。

 

這次捲土重來,找他麻煩的理由,更瞎。

 

根據司法院32.4.28.院字第2508號函,公務員在報紙雜誌投稿,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或編輯研究學術之雜誌刊物,都不屬於經營商業的範疇。

 

銓敘部第46252號解釋函也指出,不禁止報社,邀請公務人員撰寫專欄。

 

依照這些現有法規,管中閔幫週刊寫社論,並沒有違法。如果這不是欲加之罪,那什麼才是呢。

 

再者,公懲會的案子,一向都是關起門審理,即使像陳金德違法兼職,還被罕見要求公懲會要速審速決的案子,也依舊如此。

 

唯獨這次,讓管中閔公開,還開放60位民眾旁聽。雖然找個了司法公開透明的理由,然而,對於他有意無意的侮辱,故意造成他跟承審人員巨大的心理壓力,也許才是真正的目的!?  

希望管校長能順利過關,大家也別忘了這慘痛的例子,該撥亂反正,該投票的時候,做出最好的選擇。

 

壞人的囂張,來自好人的沉默與姑息,至理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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