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維澤 在分享陳力誌 貼文 於 爆料公社
你娘的!
車上掛娃娃,停在停車場,去吃個飯回來就看到這張紙條夾在我的油箱蓋上。
小孩喜歡關我何事?
身為家長就該教導小孩,告訴小孩這社會【不是想要什麼就能擁有什麼的】!
小孩喜歡請自己去透過實體店家或者網購來取得,
而且等了近十分鐘還好意思講?
十分鐘很久嗎?誰他媽逛百貨公司只逛十分鐘?
如果真的等到我去牽車,而且小孩也很有禮貌跟可愛的話,
我說不定直接送了,結果你們選擇擅自拔走留錢留紙條?
重點是我他媽的找遍我全車也沒看到那他媽的500塊錢,
是被人拿走還是根本就沒留?
停車場有監視器,我一定報警!
停車場有監視器,那個拿走500的我也一定告!
是說如果我告了那個留500的人,那代表我不同意他的這筆「交易」,
那我還擁有告拿錢的那個人的權力嗎?
(因為有事急著要去辦,這張紙條是離開停車場後拍攝的,沒有拍第一現場的照片)
「同理可證:這位家長您好,我的客戶看到您的兒子,
非常想要他的器官,不肯離開。
在原地等了十分鐘還是沒看到您,
因為趕時間只好先綁走您兒子並留500元給您當作向您購買器官謝謝!」
因為實在是太奇葩了,怎會有這種讓人大開眼界的家長呢?
難道孩子哭著要,就連天上的星星也會去弄來嗎
(媽~我想要一隻粉紅獨角獸..((誤))....)
「我想根本沒有給500元這件事。寫張紙條意思意思而已!
這個不吉下去對不起大家,根本偷竊吧!
而且自己管不動自己的小孩,根本家庭教育失敗!」
從留字條的內容,大家也對這種教育小孩的方式感到無言!
難道孩子喜歡,別人就一定要賣?
這世上不是用錢就能買到所有東西⋯
這樣的價值觀太偏差,真的很替他的孩子擔憂
「這屬私人財產,並非公開販售商品,留下$500就自行取走娃娃,根本叫作搶!
建議提告,但也只能維護自身權益及為娃娃出氣。」
原po表示是一隻皮卡丘的娃娃,像這樣綁在車上的
「 我有很多隻娃娃 隨著心情替換 今天受害者是皮卡丘 三眼怪逃過一劫!」
「交易的定義在於雙方同意其買賣的商品與金額下產生的,
這樣竊取大致上已經犯了竊盜罪!」
「雖然最後不起訴的機率很高(別難過,台灣的司法就是這樣),
但是讓這位家長(??)給檢察官電一電也不錯,記得要去警察局報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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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續原PO去調閱監視器發現對方是一對年輕夫妻帶著約4、5歲的孩子,
孩子的確在機車旁邊看了許久,父母溝通無效之下開始寫紙條+掏出鈔票。
畫面證明對方是有留錢的,只是沒有夾緊,鈔票掉在地上,
過了20分鐘又被經過的人撿走。
雙方後續連絡上,原PO表示對方感到相當抱歉,看得出來有悔過的意思,
應該只是一時昏頭才做出錯誤的處理方式。
對方也打算歸還娃娃跟包紅包給原PO,
不過原PO評估對方經濟狀況之後,最後決定只收下紅包袋,並把娃娃送給孩子。
事情最後和平落幕,網友表示:
「結果最爽的是撿走錢的」
「推一個機會教育」
「你會有好報的」
「佩服您的智慧,愛與包容」
「原PO人真好,雖然覺得娃娃不應該送給小孩,
要讓他知道不是哭鬧就能得到所有東西才對」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端午節訂肉粽已預付訂金,卻因為沒接到電話被老闆賣掉!然而網友卻有兩方說法
社員小陳,在爆怨公社氣炸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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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中信街上某肉粽店家想紅讓你紅
(⚠️文章慎長 不喜歡請繞路)
5/10提前一個月!
到這家新莊知名肉粽店訂70顆肉粽
然後付了100元訂金 ,老闆因為忙態度非常差說,訂金隨便就好!
5/29再次到了店裡詢問老闆是否能改6/6拿肉粽,
因為擔心7號店裡要拜拜中午有客人會來不及,
老闆一副我很忙別煩我然後拒絕了,
當下我也跟他說辛苦了那現在能買兩顆肉粽嗎?
老闆直接很不耐煩說訂單已經全滿了,現在就是沒有現成了!
然後把我趕走,我也還是有禮貌的說謝謝。
6/7當天我11點上班有客人,我等同事12點來上班請他幫我去拿肉粽,
12:15左右同事打給我說老闆把我們的肉粽賣掉了!!!
我頓時傻眼!?說因為老闆有打電話給我
但我沒接電話,所以就直接把我們的肉粽賣給別人了!
然後就聽到老闆娘跟老闆在旁邊很吵的說:
反正就是沒有了 我把訂金退給你了!
我們還要趕去南部要收攤了!態度非常惡劣!
(圖片來源:網路示意圖)
重點:
1.當天訂購並無告知會打電話通知
(本人不接不認識的號碼,更何況我在上班)
2.當天訂購我確實有跟老闆說我大概中午來拿
3.我第二次去想提前一天拿肉粽對拒絕,
我說我想現在買兩顆回家吃,老闆說沒預訂就是沒有!
那請問我7號有預訂的肉粽你直接把他賣掉給別人,
等同於那些人也是無先訂購的,所以你才不夠給我們,
那這樣不就在自打嘴巴嗎?
4.今天你提前打電話去訂位一家餐廳,
如果餐廳當天打電話提醒你有預約,你沒接到電話,餐廳會視同取消嗎?
答案是不會啊!更何況我一個月前就去訂!還付了訂金!
不管今天訂金付了多少!我就是有付有訂單!憑什麼直接取消?
這家肉粽是出了名的態度差,但我承認他們家的肉粽很好吃!
我也了解老闆很忙生意很好所以態度差我覺得我都能理解!
自己也身為服務業有時候忙到沒時間吃飯臉一定不會多好看!
但直接取消訂單害店裡跟家裡差點沒辦法拜拜!
沒有半句道歉還趕人走!講真的太扯太誇張!就算你在好吃我也不會再來!
重點我買的還不是小數目!你不想賺錢那我給別人賺!
新莊不是只有你一家肉粽好嗎!不需要態度跩成這樣!
真的很不爽沒遇過這麼扯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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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們回應:
「要是我,我會去消保官那投訴他,你忙?讓你更忙!
做生意不用做到這種樣子。幸好我對這種名店一點興趣都沒有!」
「最讓人不恥的是他後續的態度」
「太忙人手不夠..是無法顧及服務態度的...下次別買這家的...」
「老闆根本就沒有想要賣你吧!連訂金都叫你隨便下,他根本囂張到不想做生意啊!」
「態度差的,好吃也不去吃,別氣了」
「如果有貨這老闆先賣給別的客人還可勉強接受!
重點沒貨賣給其他人,那這老闆也太誇張了吧!
不是退訂金就可解決了 傻眼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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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社員持另一種看法:
「當初並沒有明確告知幾點過去拿。
店家撥打電話未接 ,可能以為你不要 ,趕快賣出避免損失阿!
態度差可以下次不要再去買
在好吃這樣買的一肚子氣,也不好吃了」
「100?店家也怕被放鴿子吧!」
「3500元付定100……取貨日又是端午當天…電話聯絡又遲不接聽…
端午當天又要回鄉南下…各持一執,公婆都有理~」
「1.老闆只打一次電話還是很多次電話呢?
2.陌生來電不接、這個太牽強了。
3.今天做吃的!給一百元訂金訂70個、電話不接、我一定趕快賣別人!」
「先別下評論呀,這是單方面說法,還是等店家出來表示再評論」
「先不說別的,針對版主說的『不接不認識的號碼』,
本來訂購任何東西留電話不就為了有問題時打給你嗎?
不接電話老闆當然怕那麼多賣不掉,食品又不能久放,當然趕快賣別人。
還有『今天你提前打電話去訂位一家餐廳,
如果餐廳當天打電話提醒你有預約,你沒接到電話,
餐廳會視同取消嗎?答案是不會啊!』,很忙的店家是會取消的好嗎?」
(圖片來源:網路示意圖)
#編編:明明有訂,但卻拿不到肉粽,這任誰都會不開心吧!
如果就訂金太少而論,以比例來說相對是少了點,
但店家當初沒明定要多少訂金,所以這是不太能構成店家違單的理由。
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現在只能等店家回應來了解囉!
(圖片來源:網路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