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在屋外魚池旁嬉戲時,被發現俯臥在景觀魚池,最終宣告不治。

(江沙1日訊)一對巫裔母子出席親戚的開齋節門戶開放,母親與親戚在屋內相聚時,卻沒有留意在屋外嬉戲的2歲兒子,結果兒子於景觀魚池溺水,送院搶救後不治,警方援引2001年兒童法令調查疏忽的母親。

這起母親疏忽照顧導致兒子溺斃事件是於周日(30日)下午約2時45分,發生在硝山的魯博馬坡一間民宅,死者證實是2歲的慕哈末阿齊依凡,死者先是送往江沙醫院,爾後轉往怡保蘇丹後端姑拜濃醫院,並於周一凌晨1時不治。

景觀魚池(右)距離民宅的大門約4公尺,四周並沒有圍籬。

江沙警區主任拉薩裡助理總監周一晚上發文告表示,嫌犯(死者母親,39歲)是一名家庭主婦,來自硝山,周日上午10時攜同死者前往位於魯博馬坡的親戚開齋節門戶開放,在期間任由死者在屋外的景觀魚池附近嬉戲。

他指出,根據調查,案發時,除了死者,還有許多孩童在屋外嬉戲,而家長們都在屋內聚會,並沒有任何大人在看守孩童,直至下午2時45分,被其中一人親戚發現死者俯臥在景觀魚池。

魚池面積只有4尺乘7尺,深度約2尺,親友用竹竿測量魚池的深度。

他續說,當時現場有一名任職護士的親戚,迅速為死者進行心肺復甦術,在救護車抵達後立即送往江沙醫院,不久後轉往怡保蘇丹後端姑拜濃醫院,周一凌晨1時被醫生宣告不治。

他指出,案發的魚池面積只有4尺乘7尺,深度約2尺,魚池周圍並沒有圍籬,而魚池距離屋子的大門約4公尺。

他表示,警方援引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即父母及監護人疏忽照顧孩子,導致孩子暴露在危險下,對死者的母親作出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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