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環保新規上路,4大場所內禁止使用1次性塑膠吸管,北市環保局也將開始稽查,不改善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鑑於塑膠對海洋環境造成的污染,減塑行動已成為國際趨勢,為引導民眾改變習慣,環保署優先從「不一定需要使用吸管」的內用環境開始管制,逐步引導民眾及業者適應及配合。7月1日起,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場,內食餐飲不得提供1次性塑膠吸管。
北市環保局表示,明7月1日起就會對業者展開塑膠吸管稽查,屆時會有將近100人進到稽查體系,不過到明年6月30日屬於緩衝期,第1次違規會先勸導,為期7天勸導期後會再次查訪,若第2次還是不合格,環保局就會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可處業者1200至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