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王小姐在【爆怨公社】發表貼文

   

我在社團賣東西借一個熟客試穿,

她的腳比較肉說:若不能穿再把鞋子寄還給我!

結果回來看腳跟都摩擦了,是不是穿出去過了啊?

   

(圖片:來自社員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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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員回覆】

「這百分之兩百穿出去過了呀!底都磨了」

「看來是的。如果只在室內穿,不太可能會這樣。」

「穿過……前掌底磨損,後跟天皮也都是磨損」

「應該是沒有走到9千7百8十步吧?」

「說不定他住在橋下啊!」

「連還人前的清理也懶了」

「這點應該跟熟客講清楚,鞋底絕對不能磨損,試穿一定要在腳踏墊上紙板上」

「說不定她家很髒,吃一次經驗以後就不要給試了,除非她是大客戶。」

「你有先跟他說好:試穿不代表可以穿出門嗎?要先說好呀」

「很扯ㄟ!!! 太誇張了啦」

來源來自爆怨公社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知名日本另類代購群主立規「凡入群就不準幫人代購任何東西」,違反群規就是違反法律,還要公布個資和法院見?網:看她能告什麼啊

      

    

莎莎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第一次做代購,被同業告上法院報警!

     

剛回國,突然想到第一天發生的事,因為實在太印象深刻了........

我因為之前做模特兒的關係,公司安排我去東京拍寫真,

所以我想說這次工作也順便幫大家代購好了,賺點零用錢和生活費。

       

我去日本當天臨時起意開了代購Line群組,

不小心拉到四五年前的Line朋友,結果沒想到.....

這個人跑去跟我加入過的「某知名日本另類代購」群組的賣家告狀,

讓那個賣家誤以為我是同業觸犯版規,還說我拉他們的客人.......

         

      

但因為我再三解釋過:    

1、這個誤以為拉到的客人,是四五年前的Line好友,

而且我也是有出國旅遊觀光偶爾才會幫大家帶,

一兩年去一次,認識我的人都知道

  

2、當時我加入那位代購群組的時候,版規有寫禁止同業????️,

當時我並沒有開始做代購,也是這幾天開始做的。

   

3、他主商品是動漫玩偶系列,跟我的客群賣得東西完全不同!

  

           

後來我認為,這位「某知名日本另類代購」的賣家非常不理性,

無論如何解釋都沒有用,還說要把我放在各大網路、爆料公社、

告我上法院,真的覺得遇到一個瘋子!!!!

而且還公然在他400多位代購line群用髒話羞辱我,

並且公開我的個資(這是確定看到的)。

真的完全沒有情商,我也不懂攻擊我的用意是什麼?

所以全世界的人只有他能做日本代購,

群組的人若剛好出去玩幫大家代買就是違法?

  

6/9

再來,代購賣家對於本文章回應的態度讓我感到灰心!

 一面倒否認自己的行為,從頭到尾還是指責我的問題,

指桑罵槐還加油添醋,誇大其詞,實在搖頭..........

我真的覺得好恐怖!

被恐嚇的人是我,怎麼道歉的對象是底下的留言者?

  

         

1、我記得我是一兩週前加入群組,並不是賣家說的3天,

開始發代購文章和建立群組也是當天。

  

2、坦白說,我認為每個人客戶群不同,我不需要拉別人的客人,

而且這些客人已跟著這位賣家幾年也有一定的忠實度,怎麼想也不合邏輯。

可以比對我們社團群組的人,有幾個是重複的?

再來我Line好友2-3000多位,不需要做這種麻煩事,

我把一百多位自己Line好友加到自己的群組怎麼變成盜別人客人?

  

3、現在網路上都有部落客寫的去日本必買的商代購商品看這些就好了,

根本也不需要看賣家的東西,

而我販售的東西都是網路上找得到,而且也是很常見的東西。

   

4、賣家確實有講過「鈔」並且公佈我個資在群組,

但他把我刪掉之後我就在也無法截圖存證

(我相信那400多位Line群都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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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吿全家、nike吿addidas、你怎麼可以拉我客人(崩潰........」

看到這奇葩的對話,這傻眼的自我良好,社員也不禁搖頭。

  

「我覺得他告你大概是無法成案,你告他侵犯個資法反而會成功……」

「『版規相當等同法律』這句什麼鬼啊?!.....

意思是她如果賣雞排,買了她的雞排,就不能開雞排店??」

「這當然可以告呀⋯⋯是你告她!你可以告她逃漏稅加違反個資法⋯⋯」

「公佈一下那個雙面人朋友吧!這種比這個賣家還可怕呀~~~」

「報警是要告哪條哈哈哈哈」

「違反版規是要告什麼」

「到底在兇什麼啊?到底以為自己是誰==」

「笑死我了,在自己的小圈圈裡說,違者究責,

哈哈哈哈哈哈哈,什麼時候群組也可以成立國家了」

「對方如果自己開店那附近鄰居也一定不能跟他賣一樣的東西嗎?

他的客人一定不能跟別人買東西嗎?當他的客人壓力好大」

來源來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