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8日下午4時在政府總部會見媒體,再度向民眾道歉。林鄭仍未承諾撤回條例修訂草案,但她強調,如果港民的恐懼和憂慮無法消除,政府不會再繼續立法工作,若立法會議員在明年7月任期屆滿時沒有再提出修法,該草案將自動失效。對於外界發出特首下台的呼聲,林鄭未正面回應。
今後3年 著重溝通
林鄭月娥表示,對於修法引起的爭議和焦慮,她致上最誠摯歉意。對於參加遊行的市民以及維護治安的警察,還有報導這些事件的媒體記者在衝突中受傷,她對此感到非常難過。她衷心希望受傷的人能夠盡快康復,社會的裂痕盡快復原。
在問答環節,媒體不斷質疑,既然林鄭表示自己完全了解港民訴求,但是為什麼至今尚未表態辭職,也不主動撤回修法草案?
林鄭不斷重申,「正如我說過的,我的承諾是在今後3年內完成所有這些重要的溝通工作。」
無時間表 明年7月自動失效
林鄭表示,她自認在擔任公職方面的操守和品格是個人的重要優點,關於港府如何處理這項條例草案的問題,她已作出解釋,「基於港民的焦慮、憂慮和社會問題,政府立即停止了修法。如果這些恐懼和憂慮不能得到適當解決,我不會再繼續推進這項立法工作。」
林鄭說,這屆立法會議員的任期將於明年7月屆滿,而條例草案亦會結束。由於政府沒有定下時間表,所以需要更多的時間來處理這些問題,如果到明年7月,該法案沒有提出的話,它將不再有效,「我想我已經把我們的立場說得很清楚了。」
香港無線新聞記者第4次追問林鄭月娥,為何不能從她口中聽到「撤回」2字?並質疑若這次事件中沒有官員需要問責下台的話,問責制是否已名存實亡?
不提撤回 避談暴動
林鄭重申,有關字眼上的問題已沒有可以再補充的地方。至於問責方面,她說,作為官員要對自己負責,她本人作為行政長官更需負上很大責任,「但我們現在的立場是希望能繼續為香港社會服務」。
至於港民要求政府收回「暴動」的說法,林鄭表示,若有市民認為警方過分使用武力,香港有完善、行之有效及穩妥的投訴機制,監警會能給予社會信心,能公平公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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