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 瑞婷2019年6月15日 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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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Getty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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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交通組副研究員
又是斷訊!Eleven Sports體育台自6月1日起從部分系統台下架,業界甚至傳出6月可能將上演一場斷訊風暴。這是繼去年5月的民視斷訊事件、今年初的WAKUWAKU JAPEN的移頻事件以來,短短一年左右的第三起有線電視頻道上下架糾紛。
根據媒體報導,民視斷訊事件的起因是由於民視新聞台想跟民視其他頻道綑綁出售,與系統商無法取得共識;WAKUWAKU JAPEN的移頻事件則是系統商打算變更頻道,將WWJ移到日本台的區段,以求公平競爭,WWJ電視台社長甚至親自來台陳情,但最終NCC仍然以定頻習慣的收視為由,否決系統商的頻道變更申請案。
而這次,新體育頻道Eleven Sports為了拓展收視族群,提供系統商第一年免收版權授權費、第二年的1.5元的低額費用,並打算在今年恢復至一戶5元的授權費。但與三家系統商協商未果,包括大豐有線、台灣數位寬頻有線,以及新高雄有線,因此,自6月1日起,這三家有線電視共有約23.6萬收視戶已經看不到Eleven Sports體育台。
頻道業者、頻道代理商、系統業者這有線電視的上中下游的三大結構,每次遇到頻道上下架的爭議,往往都圍繞著授權費與排頻問題。台灣有線電視的萬年頻道表,顯然成為阻礙有線電視產業環境進步的關鍵因素之一。
「不改頻,就搗蛋。」──消費者權益成了共犯結構?
自從有線電視的定頻制度實施以來,頻道變更的申請案非常多,但是申請成功的案例卻很少,變更的方式包括廢止、新增,以及最容易產生糾紛的改變頻道號碼。根據NCC「依法行政」的基本準則來說,變更申請案及營運計畫書的內容是准否的參考標準。只是,將「保障消費者權益」掛在嘴邊的NCC,卻讓此說變成兩面刃。
主管機關NCC面對頻道變更案件,「消費者權益」是裁罰與否的主要判斷基礎。但是,排頻方式是政策規定,三大結構若基於消費者權益想要移頻,卻也會因為NCC單面認定「有損消費者權益」而被否決。已經形成的收視習慣是不可變更的嗎?改變消費者的收視習慣,是否就會讓消費者權益受損?這是NCC過去否決變更案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是,在類比時代養成的收視習慣,在數位匯流時代本來就應該被打破,舊有慣習不應該成為新生活型態的枷鎖。而NCC似乎終於發現這點,原本打算在今年提出新的排頻機制。
「與其重新排頻,不如採取仲裁。」──NCC對市場機制放棄治療?
有傳播學者認為,市場不可能沒爭議,期待NCC「勇敢掀開壓力鍋」,設法促進市場競爭。我認為,重新規劃排頻機制,改變遊戲規則,就是一個有勇氣又能看到效益的做法。
NCC曾於今年元月表示,今年有可能改變排頻機制,用3位數進行節目分類及排頻,擴大頻道區塊化及頻道類型化的規模,是解決目前有線電視市場頻道常年不動如山、也就是市場所謂「萬年頻道」的最佳方法,「但仍需通過委員會議討論及做成決議,才會形成政策推動」。
時隔半年,不見NCC提出新的排頻機制,卻出現了新的介入型態。5月31日甫上任的代理主委陳耀祥表示,已在研議參考加拿大的行政裁決機制,預計下半年推出「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法草案,由NCC組成仲裁會議用行政方法快速處理談判卡關的狀況。
從「排頻機制」到「仲裁會議」,從「調整市場體質」到「介入市場機制」,兩者之間的差距之大,不難看出NCC打算急就章的心態,這也讓仍對有線電視產業生態抱持一絲希望的有志之士略感無力。NCC聲稱今年年底將完成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但是,訊號源的轉變並不代表消費者選擇權的增加。NCC若不從根本問題來改善並健全有線電視產業環境,形同放棄治療,產業衰退也是意料之中。
總的來說,用舊時代的心態、作法跟法規來處理新時代的各種融合與匯流,都是缺乏效益的做法。大眾期待的是主管機關的魄力,而非掩耳盜鈴的片面形式。儘管通訊傳播媒體屬性的複雜,讓眼前各種爭議案件都只能藉由「個案處理」成為最適性的決策方式。但是,通則性的做法絕不可少,業者才有所依循,唯有建構適合新時代的產業環境,市場機制才有運行的空間,消費者才能有「真正的選擇權」。
聯絡作者:動態骷髏 文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