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7月7日晚,吉隆坡一間靠近美達廣場的高級公寓內,發生一宗震驚全國的分屍案!
(本報特別整理報導)
警方對死者身分毫無線索,因此召開記者會,發佈死者面目全非的頭顱照片。有關照片堪稱史上最恐怖照片。
吉隆坡半山芭紅牌騷星外號“一點紅”的蔡幼絲(30歲),與情郎發生性行為後,遭對方殺害並肢解屍體成11塊,再裝入數個塑料袋內,運往距離案發地點一公裡的高尚住宅區「東菇山」棄屍。
隔日下午,一名清潔工人在棄屍地點打掃時,赫然發現數袋裝有人體殘肢的塑料袋,立即召來警方調查。
警方隨後封鎖現場,並在4天內先後尋獲11段屍塊,確認死者為一名女性,但對死者身份毫無線索,最終逼不得已召開記者會,發佈多張死者殘肢照片及特徵,包括死者面目全非的頭顱照。
警方對死者身分毫無頭緒,因此尋找一名街頭畫家根據死者頭骨輪廓,勾勒出死者生前大致面貌,供民眾辨認是否為自身親友。
警方也找來一名巫裔畫家,讓對方根據死者頭顱,模擬出死者生前面貌想像圖,再交由媒體刊登,數日後,警方終接獲死者房東來電稱與畫像女子相似的女房客失蹤多日,警方隨後立即到死者生前住所展開搜查。
警方與死者胞姐取得聯繫,要求她到醫院太平間認屍,她一看到屍塊陰部被修剪過的陰毛,當場確認死者為其親生妹妹,警方終在案發兩週後,即同年7月21日,確認分屍案死者身份,取得突破性進展。
案中兇嫌顏偉聖(當年33歲)是一名有婦之夫,他在死者身份確認當天自投羅網,向警方提供一張自稱是死者留下的字條,由於紙條上寫滿中文字,警方對不諳中文的他起疑,當場逮捕他。
顏偉聖落網後,在庭上招認罪行,並稱案發當晚他準備與死者分手不遂,死者持刀刺傷他後,他才奪過死者手上的刀,不慎將她刺死,隨後擔心命案被揭發,才狠心分屍,再清洗案發現場。
“一點紅”還沒成為紅牌艷星之前,也曾到影樓攝下文藝照片,照片中的“一點紅”長相清秀,非常好看。
1994年2月28日,命案主控官將謀殺罪狀,改成誤殺,被告顏偉聖承認罪行,獲判坐牢15年,隨後他上訴成功,獲準減刑至12年。
2000年,刑滿出獄的顏偉聖重返父母身邊隱姓埋名,再追隨父親成為傳教師,用傳教洗滌罪孽。
破案關鍵:一張中文紙條
“我與李XX上檳城去,十天後會回來,回來後再打電話給你們……”
死者胞姐在死者失蹤後,到處尋人,顏偉聖為防止她尋獲真相,假冒死者名義,以中文留下一張沒有署名的字條。
爾後,在死者身分確認當天,顏偉盛攜字條到警局向警方提供詳情,以此轉移警方調查視線。
沒想到此舉卻是自投羅網,顏偉聖不諳中文卻能讀懂字條內容,讓警方起疑,當場逮捕他協助調查,讓這宗轟動全國的分屍案趨越明朗化。
兇嫌攜字條到警局投報,反落入警網的消息傳開後,獲得多家媒體爭相報導。
“一點紅”畫上濃妝後,盡顯妖艷氣質。
顏偉聖長相斯文,氣質溫文儒雅,儘管雙手被銬上手銬,被庭警帶上法庭,外人難以相信他是1名碎屍案凶手。
命案被揭發後,死者被送往醫院太平間進行剖驗,死者身分被證實後,醫護人員將死者殘肢置入棺木,讓死者家屬辦理領屍手續。
死者被分屍成11段後,警方只能發佈死者屍塊特徵,供民眾認人,其中包括死者口腔內僅剩的數顆牙齒。
死者其中一段小腿殘肢上,清晰可見凶手切割屍體時留下的刀傷,由於殘肢被發現時,已腐爛發臭,因此可看見屍蟲蠕動。
當時的吉隆坡刑事調查主任哈山助理總監警方在命案被揭發後召開記者會,發佈死者殘肢照,希望藉助媒體的力量,早日破案。
顏偉聖與“一點紅”談判分手失敗後,不僅殺害她,還狠心將她的屍體肢解成11段,再裝入塑料袋內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