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台灣早就「送中」了,大家知道嗎?
從民調原本不到20%,短短半年,已經穩穩變成35%。
蔡總統左打賴神,右壓柯韓,妥妥地,拿到了總統大選的民調。
初選勝出的理由很多,年輕人的支持,是主要重點。所以手機民調佔50%,香港反送中大遊行,台灣民眾擔心「一國兩制」,都是原因。
昨天暐瀚也已經說過,其實柯韓都不支持「一國兩制」,為什麼年輕人要因為香港的事件,挺蔡反柯韓,這種情緒,的確也是耐人尋味。
勝選之後,蔡總統昨天在總統府開記者會,出面反對「逃犯條例」,趁勝追擊,在年輕人一片拍手叫好的同時,我對於這個「逃犯條例」,卻是有正反兩面,不同的看法。
去年二月,香港情侶潘曉穎跟陳同佳,在台發生箱屍命案,男方事後盜用女生的提款卡,在台領了五千台幣,回港又領一萬多港幣。由於台灣香港沒有司法互助協議,所以最後這個殺人犯,只以「盜領ATM」,判了29個月,入監服刑。如果表現良好,也許快一點,十個月後,就能假釋出獄。
殺了人,卻只用「盜領ATM」處罰他,這樣合理嗎?
當然不合理。
所以,我們的檢調單位,多次要求香港「移交」這位殺人犯來台受審,卻卡在沒有規範,無法移交。今年二月,傳出港府要修「逃犯條例」的時候,我國法務部還開記者會,公開稱讚這是「進步的立法」、「樂見其成」。
蔡總統說這是「惡法」,法務部今年二月卻說這是「進步的立法」,怎不令人錯亂?
政治的歸政治,司法的歸司法,這個「逃犯條例」,確實有令港人擔憂的「剝奪終審權」的部分,值得再探討,但把這個「逃犯條例」直接解釋為「送中條例」,那就是對修法初衷的不察。
事實上,從2009年,前總統馬英九與大陸簽訂「打擊犯罪司法互助協議」之後,過去這十年來,台灣早就「送中」。
過去十年來,台灣送了17位罪犯回大陸,大陸也送了489位罪犯,來台灣。
台灣早就「送中」了,大家知道嗎?
暐瀚 2019-6-14 de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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