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TVBS
有「早餐店殺手」之稱的劉姓女子,在雙北市到處應徵餐飲業,但錄取後被僱主指控工作態度不佳遭到開除,多次上勞工局申訴,疑似想藉此賺取和解金。四年前她到台北市一間義大利麵店,只工作八天就被解僱,和老闆以三千元和解後,又要求對方給付13萬,今天法院一審開庭,駁回她的上訴,店家得知消息,感謝法院還他公道。
拎著大包小包走出法庭,一看見攝影機,就拔腿狂奔,她就是被指控鬧遍雙北市的「早餐店殺手」劉姓女子。
記者vs.劉姓女子:「大家都這樣講妳妳有沒有什麼話想要澄清一下。」
應徵上百間餐飲店,卻在錄取後做出誇張行為,逼店家開除她,之後到勞工局申訴,疑似藉此賺取和解金。但有一名曾姓僱主明明和劉姓女子,在105年以三千元和解,雙方同意不得再為此提告,劉姓女子事後卻又追討,工作八天的加班費勞保資遣費和撫慰金共13萬,簡易庭開庭時駁回她的聲請,她不滿上訴,又遭一審法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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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姓女子前僱主曾先生:「我覺得法院還我一個公道很開心,希望她不要再繼續上訴,繼續騷擾我。」
早從104年開始,勞工局受理她的勞資糾紛超過130件,其中有一半成功調解,劉姓女子至少獲得15萬和解金,不少店家指控她,面試時表現正常,上班幾天後卻露出真面目,像是送餐時摔餐盤,慣性遲到早退,故意找其他同事麻煩,讓僱主難以忍受,不過一旦開除她,就等於踏進她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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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姓女子前僱主曾先生:「一來就說她身體有狀況,有什麼毛病,叫人家不要碰到她,把其他員工嚇得半死,我們就希望她離職,她又不願意,造成我們很大的困擾。」
官司纏訟兩年,如今劉姓女子上訴遭駁回,店家感謝法院還他一個公道,和前員工的紛紛擾擾,暫時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