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雲翔 在 爆料公社app發文

   

~~心急如焚第183天!~~                    

今天是弟弟受傷第183天,內心還是悲痛不已。

家人、親人身心折磨,皆已俱疲至極!

     

弟弟今年17 歲、身高188 cm,

在全省各個泳賽中經常拿到好成績,是個正準備要起飛的青春年紀。

然而,一個泳訓、一個意外,卻讓他現在四肢癱瘓,

每天只能接受復建的治療,叫一個做哥哥的我如何面對接受,

爸爸也因而處於悲傷狀態走不出來。            

     

       

原是學校游泳校隊選手的弟弟,

因為聽從教練指導的方式跳水,

在頭部接觸泳池底部後,

導致第四、五節頸椎骨折及脊椎損傷,繼而四肢癱瘓。

     

歷經三次幾乎從鬼門關走一遭的重大手術後,

現在仍持續漫長而煎熬的復健之路。

     

教育局為此也成立了專案調查小組。

調查小組在調查報告書中,曾回覆如下:

「教育部曾書函周知『游泳比賽場地出發區』水深應為1.35公尺限制之規定,

但查全國相關法令,

尚無法令規範游泳訓練(出發動作,即跳水)水深限制之規定。

有關各級學校游泳池之設置規格及使用規範,

宜函請教育部作統一規範。」           

    

如今弟弟問我,「哥哥,我練個游泳怎麼會變成這樣?」

            

我,真的不會回答

我,心中只有兩個字『心痛』,卻束手無策。

往後漫漫長路,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走下去………

        

身為做一個哥哥的我,真的很難想像、理解,

我們的國家以及相關公部門,

對於國家未來優秀游泳選手的人才培育,

竟會在法律條文層面如此苟且、疏於把關人之職守!

竟會在練習跳水的場地水深關鍵點,沒有法令規範!        

     

           

懇請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立委,

能向教育部提出,行文各縣市教育局,定期查核檢視相關場所 ,

並行文有游泳課程與游泳隊的各級學校,

請主官、主管、教練於上課或訓練時,嚴格遵守相關安全規定。    

       

不知大家是否有其他更有效方案與建議,以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

網友回應:

來源來自爆料公社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人一皮天下無難事,為了百來塊餐費裝可憐,聽到有人要幫付錢馬上活潑亂跳?!

 

社員盧先生在爆怨公社分享工作遇到厚顏客人心情。

  

社員全文如下:

想爆怨一下

炮小力一點

對於身障的客人,我一向秉持著善良的態度,

有什麼需要幫忙的我都很願意處理,甚至飯後結帳都沒問題,

不過對於我們小吃店,請不要以為是自己家的廚房,

一下說有人會來付錢,

一下說自己家的祖母和老闆很好,想要打折。

(網路圖)

 

我不懂…120元的餐點(兩個米糕60&一碗湯60)怎麼打??

然後坐在那邊混了一個小時…

如果沒有錢為什麼要一副商家請吃飯是應該的樣子?

最後我們店長和她說這頓請她吃,

吃飯前掰咖的腳突然就好了!很快樂的走出店外…

最後的最後,我沒有讓店長墊,我自己幫她付完了,

客人我接的,後果我自己願意自負

(社員圖)

 

==============

下面社員反應:

(有的人就是這樣啦。愛吃霸王餐。

不然就是說。我去尿急一下之後沒在回來付錢啊。

有的假借身♥障礙者身分騙吃。

讓一些真的身心障礙者無法吃飽。這種人真的可惡)

(人總是會有困難的時候,

但不能用「厚顏無恥」的方式佔別人便宜。

這是一種做人的骨氣,窮不是罪,

但不能利用你的「窮」去佔任何便宜。

那叫厚臉皮。)

來源來自爆怨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