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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被告史,敗訴戰績多。 圖:新頭殼製圖
新頭殼newtalk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近期指控高雄市長韓國瑜,外遇長達10多年,還育有一女,韓國瑜今(31)日下午前往北檢對吳子嘉提告,對於吳的指控,韓要吳拿出證據,要吳子嘉向檢察官說明,他到底送多少錢?如何送?這些都必須交待清楚。
攤開吳子嘉過去因不實爆料與指涉導致被告上法院的歷史,發現吳可說是敗績累累,包括在指控立委吳秉叡睡人妻女,於2012年遭法院判賠償30萬元;自2017年至今,吳子嘉已達成連續三年被告並被法院判賠的成就;其中,指控金溥聰包庇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判賠15萬元;撰文指控馬英九收受頂新10億政治獻金,判賠 180萬元,並被要求登報道歉;誣指李應元私會台化高層,判賠80萬元;控張景森與建商交好,有利益糾葛,被告上法院後,法院認定吳子嘉侵害名譽權,判賠20 萬元;指控前高雄市副市長許立明包庇慶富案,遭法院判妨害名譽,判賠35萬元。
除了被告上法院敗訴外,吳子嘉近期也因指控郭台銘與韓國瑜合作是受到對岸指派一事鬧上新聞版面,郭台銘對此要求道歉否則將對吳子嘉提告,吳也立即在美麗島電子報登文道歉,成為少數未上法院即和解的例子。
聯絡作者:凜冬將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