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剛新婚滿周年的21歲陳姓下水道工人,於2015年在新北市三重中正北路處理污水道時,意外昏迷身亡,原以為是沼氣中毒所致,經檢警調查,發現竟是上游電鍍工廠秋棠企業偷排含有「氰化物」的廢水導致,家屬憤而提告求償;新北地院判秋棠企業及負責人張長發、兒子張皓竣須連帶賠償共1229萬餘元。
▲陳男進入下水道隨即感到不適陷入昏迷,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檢警調查,領有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證照的張皓竣,負責廢水處理與排放工作,張男為節省公司成本,在2015年6月3日,將未經處理的電鍍廢水,透過廠區內的民生污水口管線,排放到三重中正北路巷弄內的一般民生污水下水道;當天晚間,承接新北市府污水下水道管線維護工程的龍祥環保公司派遣4名工人前往作業,陳男與45歲父親也在其中,未料陳男剛進下水道後不久,因吸入廢水揮發到空氣的氰化物,便向父親說「爸爸我不行了!」,隨即便昏倒跌落,陳父見狀與另一名41歲盧姓工人趕緊上前搶救,卻也因此接連昏倒受傷,經送醫搶救,陳男仍因呼吸性休剋死亡。
檢警調查時,一度以為3人是沼氣中毒,經相驗才發現陳男死因竟是吸入氰化物中毒所致,遂循線追查出上游「秋棠企業」的電鍍工廠涉偷偷排放大量廢水,經送驗確認內含銅、鎳、鉻和氰化物等有毒物質,均遠超過標準值,其中鎳含量更是超標120倍。
庭訊時,秋棠企業及張姓父子否認犯行,辯稱工廠廢水設備早已更新完善;但經檢警實地採驗檢測,認定秋棠企業及張皓竣故意把有毒廢水排放至民生用水管線。
▲陳男進入下水道隨即感到不適陷入昏迷,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刑事部分,法官審酌,張皓竣身為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明知標準處理流程,卻為節省經營成本私設管線排放廢水,造成1死2傷,事後也未賠償傷者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水污法判處9年徒刑,秋棠企業判罰500萬元,並追徵工廠廢水處理費9610元,而負責人張長發由於無法證明知情,因此獲判無罪,全案上訴二審審理中
至於民事部分,據了解,陳男與妻子登記結婚才剛滿1年,卻不幸意外身亡,獨留下24歲的孕妻及一名6個月大的女兒,妻子約半年後又產下一子;事後陳男父母及妻子、2名小孩則提告求償共2300多萬元;法官審酌,陳妻剛新婚周年就遭喪夫之痛,判秋棠企業及負責人父子連帶賠償共1229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