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伴育有一兒一女,家裡條件算還行,子女也爭氣,

兒子早幾年出國留學後就定居在那裡,還娶了外國媳婦。

他本來接了我們兩個人過去,

想就近照顧我們,也讓我們給他帶孩子。

                

去了兩個月,我們兩老就受不了了,

語言不通,跟鄰居沒法交流,

就連看電視都是英文台比較多。

兒子兒媳去上班就我們兩老在那裡乾瞪眼,日子太枯燥了。

我跟兒子說還是讓我們回家好了。

回國後不到一年,女兒帶著一個小夥子來見我們,

跟我們說這是她交往了兩年的男朋友,他們想結婚。

                

我們跟那個小夥子仔細聊了很久,

畢竟只有一個女兒,不能夠讓我女兒受委屈。

男生家庭條件不太好,老家在偏遠山村,

憑藉自己的努力考大學走出大山,

說實話我還是挺欣賞這樣的年輕人的。

                  

因為兒子已經不可能再回國跟我們一起住,

我們就想著女兒不要嫁的太遠才好。

雖然我不是看低人,但是也希望女兒能過得幸福。

說到結婚他們就面臨這很多問題,

現在在這個城市裡面也沒房沒車,什麼資產也沒有,

就算現在工資過得去,以後的生活壓力也會很大。

                     

所以我提出我們可以把一套閒置的房子給女兒當陪嫁,

但是前提是放在女兒名下。

另外不管怎樣女兒不能跟著他回老家生活,

過年過節要經常回娘家看看。

而且考慮到後代的教育問題,我們兩老反正也是閒著,

以後的小孩如果不能他們自己帶就交給我們。

彩禮考慮到他們的條件我們就不收了。

他們兩個欣然同意。

                  

但是女婿跟家人說的時候,他家人就不理解,

說我女兒是嫁給他,說我們提出這樣的條件是歧視他們,

還說我們誠意不夠,房子就該把女婿的名字加上去。

我很生氣,女兒養這麼大,不就是想她過得幸福,

如果不這麼要求,以後在那個山村受委屈了怎麼辦,

所以我堅決不讓步。

後來女婿不知道跟家裡人怎麼說才同意我的要求。

               

因為女兒女婿兩個人存款不多,

也不想大肆操辦,所以決定把錢拿去旅行結婚。

婚後沒多久,女兒就懷孕了,生下來一個白白胖胖的小孫子。

我想著他們結婚都沒有擺酒,而且他們錢估計也花的差不多,

我就說我出錢給孫子擺下滿月宴,也請下親戚朋友熱鬧下。

我讓女婿也邀請下親家一家人,

結果親家說滿月宴得在他們老家辦,

我說我出錢肯定是在我們這邊搞,

後來經過女婿協調,他們說到時候得叫上幾個親戚一起才行,

然後要對外說這是雙方一起辦的。

既然他們讓步,我也沒什麼意見。

                 

宴席當天,我給他們預留了2桌,問了女婿他也說應該夠坐了。

結果沒想到他們包了一輛車,來了四五十人,我一看差點沒暈。

關鍵是親家母還跟我說他們那沒有吃滿月宴隨禮的習慣,

而且吃完想在飯店住一晚,明天逛逛再回去。

                      

我臨機一動,跟他們說我這邊預定的桌數沒那麼多,

沒辦法加,要不我帶他們去另外一家飯店,就在不遠處,級別更高。

                        

然後我聯繫了在另外那家飯店的朋友,

幫我安排了五張桌和配套的宴席,

讓他們過去後再看看定多少個房間。

我跟我朋友說,他們明天退房的時候就都找親家結帳就好了,

連宴席的錢一起算上。

                    

本來女婿說要過去招呼他的親戚,

我說我這邊剛好有幾張度假村的票,

我們吃完宴席就回家收拾東西去放鬆下,

跟他說放心我都安排好了,絕對讓他們吃好喝好。

我悄悄跟女兒說不要帶女婿的手機充電器,

這兩天最好把他的手機也關了。

就這樣,我們全家收拾了就跑到度假村去玩了。

                     

兩天後回去,我聽朋友說他們已經走了,

退房的時候找他們要錢,一開始不肯給,說讓我這邊付,

後來聯繫不上我們,我朋友就說要報警。

沒辦法幾十個人湊了錢把帳給結的,親家的臉色黑的跟什麼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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