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鄭姓男子與陳姓、戴姓男子合夥經營精品買賣,但戴卻懷疑陳、鄭私吞款項,2017年7月約2人外出談判,陳將責任推給鄭,戴男氣得揪人拿膠帶綑綁鄭男,強押至租屋處毆打凌虐6小時,鄭男不堪凌辱,為掙脫竟從5樓窗戶跳下,送醫不治。桃園地院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判戴男等人1年半至10年徒刑,鄭姓房東則因未報警,還提供鑰匙,判刑1年。

2017年7月28日凌晨2時,戴男(45歲)找來黃姓、司姓與彭姓友人,在桃園與新北鶯歌區交界處,將陳、鄭押走,載至大溪第四公墓談判,釐清精品店營收款項去向,但陳卻將責任推給鄭男,鄭男慘遭毆打,被強押至戴男租屋處虐待。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因戴男積欠鄭姓房東未繳,見到房東時竟稱,只要鄭吐出錢,就可將積欠的房租繳清,房東無視全身傷痕累累的鄭男,不但未報警還協助開門。陳男拿膠帶綑綁鄭男四肢,逼迫鄭男打電話將錢湊齊,凌虐長達6小時。

直到隔日上午8時許,鄭男為逃脫竟撞破玻璃,從5樓窗戶一躍而下,摔落在2樓遮雨棚,救護人員緊急將鄭男送醫,經搶救仍宣告不治,見脖子纏繞著膠帶,懷疑案情不單純,通報警方。

報導指出,桃園地院審理時,陳男辯稱鄭男吸食海洛因神智不清,拿膠帶將自幾捆起來後跳窗;戴男也稱,不清楚鄭男是受外力影響,還是心理恐懼或藥癮發作,當下已有人要前往還錢,沒有脅迫他還債;另鄭姓房東也證稱,自己只是幫忙開門,沒有參與行動。

法官根據供詞,認定陳男經由戴男指示後,拿膠帶綑綁、拘禁鄭男,房東目睹鄭男衣衫破損、傷勢遍佈,但卻未報警,反而全程在場,足以認定同屬共犯,不採信其辯詞,認為雙方間並無深仇大恨,僅因債務糾紛動用私刑,犯後也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等,判處戴男10年10個月、陳男8年,共犯黃男、司男與彭男則判處1年6個月至2年6個月,另鄭姓房東判處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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