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王小姐在【爆怨公社】發表貼文
我要抱怨我弟弟跟未來弟妹~
你們結婚沒有錢就算了,硬要辦酒席也算了,
連租房子押金都付不出來還是算了……
只要講到錢統統沒有全都算了……
硬弄了3桌~女方才2個人參加~
我生氣的地方是在:
1.男的(弟弟)沒有錢的時候才想到回家找媽媽。
2、一開始媽媽就說了沒有錢,請你們去公證結婚就好,會幸福比較重要……
(搞得媽媽70歲了還要想辦法弄錢給你們……還要聘金跟金飾~)
(圖片:來自網路)
女生跟我不熟就算了,畢竟才見面2次。
但弟弟……你36歲我38歲,
我講話一直很是這樣,我覺得啃老就是不對!
你一個啃不夠還要外帶給人啃,還買1送1(老婆、岳母)。
(圖片:來自網路)
媽媽是體諒女生嫁了,
怕你岳母沒人照顧才讓你們3個在外租房子住在一起,
你們卻好像變成媽媽不用照顧了的感覺耶~
沒錢才會打電話回家給媽媽,人不回家,平常連電話都沒打回家,
這樣的行為不是把媽媽當提款機,不然是什麼?我說的哪裡有錯?
你們倆不敢來找我,只會背著我怨懟媽媽,算什麼?
媽媽總會在你們之後哭著叫我不要罵你們,說一切都是命~
沒錯,我就是有說你們不要臉,愛錢愛面子……
我不是怕你們怎樣,只是不要再看見媽媽哭……
(圖片:來自網路)
更新:
可能我有地方說不清楚,
導致有人留言說個人角度問題、婆家哇哇叫什麼的……
那我再說明一下~什麼酒席、聘金、金飾……
女方有的沒的條件(女方提的條件),
婆婆(就是我媽)都沒有說什麼就答應了~
畢竟一個想娶一個想嫁,能在有生之年替兒子完成終身大事,
她整個誠意度連棺材本都拿出來,
然後跟我說她以後如果離開了就用樹葬,不要給我們孩子負擔……
(圖片:來自網路)
但一開始就說了去公證,
女方要請客另請,男方出錢但不辦酒席……
結果夫妻倆自己跑去弄了3桌,
然後女方就只有“2個人”參加……
如果辦個50還是100桌,還是只有2個人參加……
那我就真的理解不能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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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員回覆】
「當初就不該讓他們結婚的,沒錢結婚,
丈母娘也敢把女兒託付給他我也是醉了!
相信我,孩子生了也是你媽要買單 ~」
「真的那麼想要豪華婚禮,就要自己想辦法生錢,
沒錢公證就好你弟弟很不會想~」
「寵豬舉灶,寵兒不孝!!」
「辛苦了!男女方都不會想真的會很慘」
「媽媽寵壞的,如果媽媽狠心一點擺明沒錢就是沒錢、
我想你弟弟也沒皮條!」
「所以媽媽是亂源?」
「俗話說:慈母出敗子!
別介意,真的該讓令弟吃點苦,方知社會現實辛酸」
「重點是媽媽要放手!!不然媽寶永遠不長大!!」
「坦白說,媽媽問題很大!!
如果沒有辦法勸阻媽媽不要繼續金援,
那這樣只是一直循環下去罷了!妳怪妳弟也沒用…」
「有家室就有了負擔,一定要工作有收入去支撐這個家,
接濟不是長久之道。」
「自己的媽媽狠不下心願意拿錢寵兒,
我想這是長期下來才會如此的!
最好的方法就是導正自己的媽媽心要夠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