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ai Cheong Cheah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我是從馬來西亞領獎學金,來台灣讀書的交換生。
因為女朋友的關係,
寒假期間到台北打工賺自己的學費及生活費。
寒假期間整整一個月內,只休息了兩天,
老闆認為我們在新竹百貨營收不高,
卻在附近租房子是個笑話!
那段時間他三天兩頭,
就要我從新竹火車站送東西到繞河夜市,
再順便送到南港。
我們每天這樣幫助他,
他在背地裡面跟其他員工說我們的不是,
有一次更誇張,『他要我拖兩箱芭樂回台北』!
在火車站我還被站務員攔了下來。
最後一毛薪水都沒領到!
勞工局我們開過調解會了,但我們談判破局,
月休2天他只願意支付25000跟實際薪水有很大的出入。
老闆在勞工局調解會上說,認為『送東西是不算薪水的』!
可能是我還不夠了解台灣人,真的讓我大開眼界了........
「對不起,讓你見識到台灣最美的風景了...」
看完留學生的敘述,讓人突然覺得臉上無光。
「真的很抱歉,讓你遇上臺灣特產慣老闆!新竹到饒河也太遠了........」
「好機掰喔!告他阿 八成也沒勞健保」
而原po的女友也發文補充:
惡劣老闆不付薪水,還是饒河街知名店家,
上過各大節目,真的忍無可忍告到勞工局,還調解失敗。
我老闆威脅員工【跟他討薪水就是逼他去自盡】!
從12月開始任職到2月16日只領過二次薪水!
第二次薪水只領了半薪,
甚至還跟員工把領到的薪水借回去,
因為老闆的行為太可惡了,個人借貸部分已經提告。
薪水部分已到勞工局調解,
老闆『當初』因為人力不足,只讓我月休了2天,
超時加班工作,去勞工局調解,
月薪只願意付25000,勞工局直接判調解失敗。
因為老闆現在還有在營業,
不希望其他人再受害了,才講這件事情公布出來。
另外補充,男朋友在工作期間,是有工作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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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位店老闆,也隨即被社員發現他之前就曾上過爆料!
沒錯,正是之前在貨物簽收單簽名處簽「操」,
而被送貨司機控訴非常不尊重人的一刀流芭樂攤老闆!
當時是社員林雙雙發文替朋友抱不平,
指松山饒河街裡的店家老闆不尊重人,簽收單上簽上【操】!
貨運司機因為送貨時間與店家發生不愉快,
所以在簽收時,老闆直接在上面簽了「操」這個字!
老闆你既不姓「操」,名字裡也沒「操」這個字,
要硬拗沒有罵人實在很難讓人信服。
而且,當時實際狀況是:
1.第一次送貨,沒開店,約隔天。
結果隔天貨爆量,還是送了,仍然沒開!
過去的時候你還是沒開,請問是誰的問題?
事後又說去的時候沒看到貨運,難道司機要在那傻等到你來?
2.第二次送貨,你沒開。
那天貨很小件,有告知放哪間ok,已經過你同意!
也告知你地點,你說你用走的,
事後卻怪罪我們故意放在很遠的地方!?
3.第三次送貨,我們4點到,夜市攤位才開始出來。
你說要4-5點才會擺攤,那我們也回晚點送,然後呢?
6點半過去,你說在打冰,我知道之後就往後走買宵夜,
結果老公等你等到我宵夜買完了還沒去開車!
簽收3件包裹,說要驗貨,老公不想和你爭所以給你驗,
之後又說上次的貨尺寸錯誤要退回去,
老公回你那要和退貨組說,我無法當下收,
然後一切爆發點在後面,就是大家看到的操字!
隨便怎麼簽的意思是簽名字其中一個字,
難道我要簽蔡依林還是馬英九嗎?
如果當下貨物又有問題,誰是操先生????
爆系官網完整原文↓↓
【送貨司機控訴客戶,貨物簽收單簽名處簽「操」是故意罵人,
極不尊重人的作法,你認為呢?】
https://www.bc3ts.com/post/1853
「吳*漢先生,怎麼到處都有你的債主呀?!
什麼一刀流?惡魔果實?....看是不入流的老闆吧!」
在看完事情始末後,社員對於芭樂攤老闆的行徑非常無言!
什麼發薪水就是要逼他!還說因為要付薪水讓他每天都負能量
「看樣子是好高騖遠,以為自己的芭樂市場很大,想打進去百貨公司!
有夠傻,那租金是都不知道快可以擺第二個攤子了嗎?」
而原po也在留言表示打工是為了賺學費,沒想到卻碰上這樣的事,
只好先跟女友的家長借錢交學費了。
但是因為當初預計得到的薪水是可以交學費和一部分房租,
所以現在只能在尋找其他辦法,畢竟不可以麻煩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