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幾乎所有人都有過丟錢的經歷,
少則幾塊幾十塊,多則成千上萬。
不知大家有沒有想過,一年當中所有人丟失的錢加在一起,
這會是一筆多大的數目?
最近,日本媒體報導了一個非常令人吃驚的數字——
僅在過去不久的2018年一年中,
拾金不昧的日本人民向警方上交的拾獲錢財總額高達38億日元
38億日元啊……要知道,日本全國的人口也就1.268億。
平均下來,2018年當中每個日本人都撿了大約30日元。
震驚於這個數字的西方媒體紛紛轉載報導,
但在日本,這還真不是什麼稀罕事。
2017年,日本人一共撿到37.5億日元並上交警方;
2016年,日本人撿到36.7億日元……
這些數字給人的感覺就好像日本人天天都在撿錢,
撿完錢又蹬蹬蹬地跑到警察局,“警察叔叔,我在馬路邊兒撿到錢了,上交!”
同是地球人,憑什麼日本人就能天天撿錢?!
嗯……首先,當然是因為日本人更喜歡帶現金啊,
所以才會丟錢,也才會有人撿到錢,然後拾金不昧交到警察叔叔那裡。
過去十多年裡,日本政府一直忙著和通貨緊縮作鬥爭,
與此同時,銀行的存款利率低到接近於零。
因此,很多日本人都喜歡持有現金,
不僅可以增值,現金在手也可擁有更大的靈活性。
與此同時,日本的社會環境非常安全,
其他發達國家大城市常見的搶劫案在日本很難看到。
所以,日本人也就放心大膽地把很多現金放在家裡或者揣在身上。
身上隨時帶著現金,難免有一個不小心就弄丟的時候。
所以,經常有人在電車上、地鐵上、餐廳裡撿到數目不等的現金。
面對無主的金錢,絕大部分日本人都會選擇上交給警察,
請他們幫忙尋找失主。
原因除了日本人從小接受的道德教育要求他們拾金不昧、
設身處地為失主著想之外,
日本的“遺失物法”和“拾金不昧獎”或許也有很大關係——
日本相關法律《遺失物法》等規定,
在商店等地拾到的錢物必須在24小時之內交給所拾到的錢物的商店等,
在路上拾到的東西翌日算起,必須在一周內交給警察。
自己佔有就犯了“橫領罪”。
如果將撿來的現金上交給警方,
那你可以得到這筆錢的5%-20%不等,作為對拾金不昧行為的獎勵。
如果3個月之後,失主仍然沒有出面認領這筆錢,
那麼,這筆錢全部都歸撿到的人所有,名正言順。
當然,也有不少人覺得,不是自己的東西怎麼著都是不能要。
即便失主沒有出現,按照法律規定這筆錢應該歸他所有,他也不願意接受。
這種情況下,這筆錢就收歸國庫。
就拿2017年來說,
當年日本人民一共撿到並上交了37.5億日元,
其中27億最後都找到了失主。
還有5.1億日元無人認領,交給了拾金不昧者。
另有4.8億日元,因為沒有找到失主,撿到錢的人也不願意要,最後收歸國庫。
不過,很多人可能會覺得疑惑——日本人民每年都撿到那麼多錢,
這些錢,都是因為粗心而掉落在公共場合的嗎?
日本遺失物整理士認定協會的副理事長小根英人不這麼認為,
他提出了一個讓人非常難受的可能性,
“有一部分錢是獨居老人離世後留下的。
他們生前少有人知,離世後的財產也無人知曉。”
日本有很多無兒無女,或子女不在身邊的獨居老人。
他們不願去銀行存錢也搞不懂電子支付,總覺得拿現金才放心。
所以,他們辛辛苦苦攢下的錢都被他們藏在房子的犄角旮旯,
除了他們本人,誰也不知道這筆錢的存在。
老人去世後,他們生前居住的房子大多被出售或空置。
等有新房主入住或翻新房屋之時,
才從屋子的閣樓上、地板下等秘密角落翻出他們生前的積蓄。
大部分房主都會把錢交給警方。
因為有的老人沒有子女親戚,有的雖然有但早就聯繫不上,
所以最後很大一部分錢都沒人認領,
要麼獎勵給拾金不昧的新房主,要麼就收歸國庫……
每年撿到幾十個億的背後,竟然藏著獨居老人孤單而悲傷的故事……
如此一想,還不如早早就把錢花掉呢-。-
來源:tout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