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竹山鎮公所現任秘書洪丞俊,時任公所主任秘書期間,涉嫌與前鎮長黃丹怡一起向包商索取合計約150萬元的工程回扣,遭到收押。檢方(6日)依貪污罪嫌將2人提起公訴後,在押的洪丞俊也一併隨案移審,院方訊後裁定洪80萬元交保,但限制出境,洪家人在半小時內也籌到保金,幫洪丞俊辦理交保手續後離去。

 

起訴書中指出,南投縣竹山鎮長黃丹怡和仍在押的前公所主秘洪丞俊,兩人涉從2016年起透過林姓、陳姓和洪姓白手套,向工程包商索取回扣,回扣的比率從2%~15%不等,白手套可分配比例,而白手套收到回扣款後,先交給主秘洪丞俊,再由洪將多數回扣交給黃丹怡,洪再與白手套朋分。

而黃丹怡和洪丞俊大小工程通吃,索回扣的工程包括菸草站、納骨堂後期未完成的工程、多條農路等改善工程,經計算索取回扣總金額約150萬元上下。而其中一名賴姓包商所承包的25項小型工程,總金額才111萬元,最多的近10萬元,最小的採購案金額才9500元,但每件都要支付回扣12%,交付回扣金額為13萬餘元。

 

儘管黃丹怡去年尋求鎮長連任敗北,但檢方針對該貪瀆案仍鍥而不捨追查,並在今年1月11日再度傳訊俊丞俊到案後,依涉嫌重大及有串供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洪被關迄今近4個月才如願恢復自由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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